中国政府网 宁夏政府网 银川政府网 登录个人中心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本站已启用无障碍浏览系统,欢迎点击访问!
索 引 号 640104-113/2021-00024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3-01-15
发布机构 兴庆区卫生健康局 责任部门 兴庆区卫生健康局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银川市兴庆区卫生健康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         恢复默认

银川市兴庆区卫生健康局

职能配置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共银川市委办公厅、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兴庆区机构改革方案〉(银党办〔2019〕6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兴庆区卫生健康局是兴庆区政府组成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兴庆区卫生健康局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银川市委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兴庆区委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实施国民健康政策,拟订兴庆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兴庆区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卫生单位延伸等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建议。全面推进分级诊疗和紧密型医疗联合体发展,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的医疗卫生政策措施,做好医疗服务和医疗机构的监管。

(三)组织实施兴庆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组织实施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做好《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七)组织实施基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落实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准入和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拟定并组织实施兴庆区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鼓励社会资本发展和推广中医医疗、中医适宜技术发展。

(九)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贯彻实施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指导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十)指导兴庆区卫生健康工作,做好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一)组织实施健康兴庆工作。做好卫生健康宣传促进工作。

(十二)做好健康扶贫相关工作。

(十三)负贵兴庆区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四)指导兴庆区健康教育所、兴庆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兴庆区卫生监督所、兴庆区计划生育协会及乡镇卫生院的业务工作。

(十五)负责医疗卫生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十六)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落实相关安全生产职责。

(十七)承接、落实国务院和自治区人民政府、银川市人民政府、兴庆区人民政府取消、调整、下放的行政职权事项。

(十八)承办兴庆区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九)职能转变。兴庆区卫生健康局围绕健康兴庆建设,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二十)有关职责分工。

1.与兴庆区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兴庆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兴庆区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兴庆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拟订兴庆区人口发展规划,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兴庆区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兴庆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实施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兴庆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计划、措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兴庆区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兴庆区卫生健康局、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第四条  兴庆区卫生健康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工作运转,承担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保密、普法、安全生产、政务公开、绩效考评、公务员考核等工作。

(二)财务项目人事岗

承担机关和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监管专项资金执行情况:负贵机关和所属单位、医疗机构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卫生健康系统项目建设相关工作;负责卫生健康系统人员工资发放和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三)公共卫生岗

负责落实基层卫生健康政策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规范管理与绩效评价工作;负责乡村医生、社区医生、千名医师下基层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工作。负贵完善疾病防控体系,组织实施传染病等与公共卫生相关疾病的防治工作;承办自治区和银川市儿童免疫工作和重大疾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工作;承担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的综合监督管理;推进兴庆区卫生应急能力建设。组织和协调重大活动医疗卫生保障和生产安全事故医疗救援工作。

(四)医政和中医药岗

负贵兴庆区卫生健康系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评聘、年度考评工作;负责全科医生、凡晋必下和基层医疗卫生人员规范化培训等工作:负贵兴庆区管理的医疗机构校验、考核和管理工作;负责医疗投诉、医疗纠纷调查处理;做好医疗联合体、分级诊疗等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各项工作;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相关工作;贯彻落实自治区、银川市中(回)医药工作的方针政策和中医(药)相关工作:负责兴庆区医疗卫生健康系统在政策法规的实施、行政审批、权力清单的执行、行政流程再造设计及对流程实施情况进行监督考核等工作:负责组织兴庆区医疗卫生健康系统信息化建设:负责互联网+医疗疗健康推进工作。

(五)人口发展和妇幼健康岗

承担兴庆区人口监测预警、人口统计工作,指导兴庆区各乡镇、街道做好生育服务登记、再生育审批和全员人口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人口与家庭发展政策,负责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特别扶助等特殊家庭扶助保障项目的组织实施、管理和监督工作,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联系人制度:组织实施妇幼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生育技术服务和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工作。

(六)健康服务岗

组织实施健康扶贫工作;承担兴庆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组织实施医养结合相关工作,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负责做好健康素养及健康促进工作;负责做好健康兴庆建设工作;负责开展控烟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各类卫生日宣传、培训等活动;组织开展爱国卫生日和爱国卫生运动等工作;做好红十字会相关工作。

第五条  兴庆区卫生健康局行政编制6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

第六条  兴庆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  本规定的调整由兴庆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  本规定自2019年3月25日起施行。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