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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40104-113/2017-36499
  • 银兴卫计发〔2017〕277号
  • 兴庆区卫生健康局
  • 兴庆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有效
  • 2017年09月25日
关于注销宁夏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口腔门诊部的批复
时间:2017年09月25日 来源:兴庆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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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口腔门诊部:

  你门诊部法定代表人黄**提交的《关于注销宁夏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口腔门诊部的申请》收悉,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有关条款和规定,我局对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经审核符合注销条件,准予注销宁夏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口腔门诊部。即日起不得再从事诊疗活动。

  兴庆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9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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