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预防接种单位:
为加速推进消除麻疹进程和维持无脊灰状态,按照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工作安排和扩大国家免疫规划项目要求,我辖区将于2017年11月6日至12日在全兴庆区开展2月龄至6周岁儿童的脊髓灰质炎和麻疹类疫苗查漏补种工作。为确保本次查漏补种工作科学、规范实施,特制定《2017年兴庆区脊髓灰质炎、麻疹类疫苗查漏补种活动技术方案》,请遵照实施。
银川市兴庆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11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7年兴庆区脊髓灰质炎、麻疹类疫
苗查漏补种活动技术方案
为进一步减少脊灰、麻疹免疫空白人群,提高人群免疫水平,加速推进消除麻疹进程和维持无脊灰状态,根据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工作安排和扩大国家免疫规划项目要求,兴庆区将开展集中式脊灰、麻疹类疫苗查漏补种工作。为确保本次查漏补种工作科学、规范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目标、时间、范围及目标人群
(一)活动目标
1.提高脊灰、麻疹疫苗覆盖率,巩固人群免疫屏障。
2.以乡为单位,适龄儿童脊灰、麻疹类疫苗接种率≥95%。
(二)实施时间
查漏补种时间:2017年11月6~12日。
快速评估时间:2017年11月13~17日。
(三)范围和目标人群
兴庆区全小区均开展查漏补种活动。凡在兴庆区范围内居住的2月龄~6周岁儿童(2011年1月1日-2017年8月31日)均为查漏补种对象。
二、技术要求
(一)开展人员培训
要认真开展培训,保证参与本次活动的所有人员,熟悉和掌握本次查漏补种活动技术方案,重点内容应包括查漏补种对象、补种判断标准、摸底登记流程、补种原则、资料填写以及数据汇总上报等。
(二)做好摸底登记
认真做好目标儿童的摸底和登记工作,发放补种补证通知书(见附表1),接种单位将漏种儿童基本信息及脊灰、麻疹疫苗接种情况登记在“2017年兴庆区脊灰、麻疹疫苗查漏补种儿童摸底服苗登记表”上(见附表2),报送疾控机构。登记方法如下:
1.摸底登记。预防接种单位人员采取挨家逐户摸底的方式对辖区儿童进行摸底查验。查验以《儿童预防接种证》信息为准,无预防接种证的儿童,可以预防接种卡为准。发现漏种儿童,需及时发放“补种补证通知书”(附表1),告知其接种时间和接种地点。对于无证儿童,及时核实是否需要补种,发放补种通知单同时给予补种、补证。
2.重点人群和地区。重点关注人群为流动儿童、辍学儿童,重点地区为辖区生态移民居住地、供港蔬菜基地和流动儿童聚集地区,发现免疫空白儿童及时纳入免疫规划常规管理。
(三)接种注意事项
1.接种禁忌
脊灰疫苗:
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IPV): ①对该疫苗所含任何成分过敏者,如对新霉素、链霉素、多粘菌素B、卡那霉素等过敏者,或以前接种本疫苗过敏者;②正处在发热、急性疾病期间者;③严重慢性疾病、过敏体质者。
二价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bOPV):①有肛周脓肿病史者;②对该疫苗所含任何成分过敏者,如对硫酸庆大霉素过敏者;③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发热者;④免疫缺陷、免疫功能低下或正接受免疫抑制剂治疗者;⑤未控制的癫痫或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
麻疹类疫苗:①对硫酸庆大霉素等药物过敏,或发生过严重过敏反应;②处于疾病的急性发作期;③免疫缺陷、免疫功能低下或正在接受免疫抑制治疗;④患有严重神经系统疾病。
2.暂缓接种
①近期有发热、腹泻或其他不适症状者;②注射免疫球蛋白者应间隔≥3个月接种bOPV和麻疹类疫苗,接种bOPV和麻疹类疫苗2周内避免使用免疫球蛋白;③正在接受免疫抑制剂的治疗或患有免疫缺陷者建议在治疗结束后进行接种IPV;④麻疹类疫苗若未能与其他注射类减毒活疫苗同时接种,则需间隔≥28天。
3.注意事项:
IPV:①血小板减少症或者出血性疾病者慎用;②正在接受免疫抑制剂的治疗或患有免疫缺陷者建议在治疗结束后进行接种;③未控制的癫痫患者和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患者慎用。
bOPV:①只供口服,严禁注射;②家族和个人有惊厥史者、有癫痫史者、过敏体质者慎用;③疫苗瓶开启后,如未能立即用完,应置2-8℃,并于当天内用完,剩余均应废弃。一旦疫苗出现混浊、变色(紫色或黄色)、疫苗瓶有裂纹者均不可使用;④避免反复冻融和严禁加热融化,以免影响免疫效果;⑤服苗后30分钟内避免进食温度超过37℃的食品。
麻疹疫苗:①我国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已剔除了旧版《药典》将鸡蛋过敏者作为麻疹疫苗的接种禁忌的说明,对鸡蛋过敏已不是麻疹类疫苗接种的禁忌症;②麻疹类疫苗为皮下注射,严格按照接种方式进行接种;③由于麻疹类疫苗是减毒活疫苗,对光线和温度敏感,容易失活,接种过程中注意疫苗存放的条件要求,勿使疫苗受阳光直射。
接种疫苗后应在接种单位留观30分钟后方可离开。IPV和麻疹疫苗接种前需先用75%的乙醇消毒皮肤(不能用碘酒消毒),开启安瓶和接种消毒时勿使疫苗与酒精接触,注射必须待酒精完全干后进行,决不允许注射后用酒精棉签按住针头拔针,以免影响免疫效果。
(四)现场接种组织实施
各预防接种单位负责辖区无证或漏种儿童的补种、补证工作。
1.补种原则。
脊灰疫苗:迟种、漏种儿童,补种相应剂次即可,无需重新开始全程接种。
①<4岁儿童未达到3剂(含补充免疫等),应补种完成3剂;≥4岁儿童未达到4剂(含补充免疫等),应补种完成4剂。补种时两剂次脊灰疫苗之间间隔≥28天。
②无论在补充免疫、查漏补种或者常规免疫中发现脊灰疫苗为0剂次的目标儿童,首剂接种IPV。
③对于仅有bOPV接种史(无IPV或tOPV接种史)的儿童,补种1剂IPV。
④既往已有tOPV免疫史(无论剂次数)而无IPV免疫史的迟种、漏种儿童,用现行免疫规划用OPV补种即可,不再补种IPV。
麻疹类疫苗:18月龄以下儿童未达到1剂次(含补充免疫等),用麻疹风疹联合疫苗疫苗补足1剂次;18月龄及以上儿童未达到2剂次(含补充免疫等),用麻疹腮腺炎风疹联合疫苗补足2剂次,两剂次间隔不少于1个月。
接种史的判定以证、卡、册记录为准,无证、卡、册的儿童视为无免疫史。
2.疫苗出入库管理。各级疾控机构和接种单位要认真做好本次查漏补种所用脊灰和麻疹类疫苗出入库记录,做到帐苗统一,按照需求计划领取疫苗,避免浪费。本次活动结束后,如有剩余疫苗转入常规免疫。
3.冷链要求。各级要严格执行疫苗冷链运转的各项规定,确保疫苗效价,保证免疫效果。
4.安全接种。各接种点要张贴脊灰和麻疹类疫苗接种禁忌,接种前要详细询问儿童健康状况,对于曾患有肛周脓肿等禁忌症的儿童,严禁接种脊灰减毒活疫苗(bOPV)并做好家长的解释沟通工作。接种点要配备必需的急救药品。
5.服务形式和时间。为保证按时完成补种,各地可根据目标人数适当增设临时接种点或延长接种单位的服务时间。
6.上证上卡上机。本地儿童接种信息及时记录在预防接种证和预防接种卡指定位置,同时录入儿童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客户端。外地儿童补种后,要填写外来儿童接种证明交予儿童家长留存。
7.报表统计。查漏补种数据在工作总结中上报的同时,也要在中国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中计入2017年11月常规报表上报。
8.快速评估。每县调查2个乡(镇)及城郊结合部/市场,每个乡(镇)抽取3个村,每个村调查10名适龄儿童(2011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出生儿童调查5名,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出生儿童调查5名),城郊结合部/市场调查20名儿童(2011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出生儿童调查10名,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出生儿童调查10名),每个县共调查80名儿童,调查时填写快速评估调查表及汇总表(见附表4、5)。对于评估接种率未达标的乡,要立即上报并重新组织查漏补种工作。
(五)做好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和处置
补种阶段,一旦发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AEFI)病例,各地AEFI调查诊断专家组要严格按照《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以及《宁夏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工作程序》的要求及时报告并处置。县级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专家组应立即开展调查,尽早分类诊断。对于严重AEFI病例,遵照“边抢救、边调查、边核实、边处理”的原则,做到早期、正规、系统调查和救治。
三、资料汇总和上报
2017年11月20日前,各地完成查漏补种,将附表3、附表5、附表6、附表7以及活动总结逐级汇总上报至兴庆区卫生计生委,同时将电子版报兴庆区疾控中心。
附表:1. 补种补证通知书(参考)
2. 2017年全区脊灰、麻疹类疫苗查漏补种儿童摸底
服苗登记表
3. 2017年全区脊灰、麻疹类疫苗查漏补种儿童接种
情况汇总表
4. 2017年全区脊灰、麻疹类疫苗查漏补种接种率快
速评估调查表
5. 2017年全区脊灰、麻疹类疫苗查漏补种接种率快
速调查汇总表
6. 2017年全区脊灰、麻疹类疫苗查漏补种活动组织
及人员情况统计表
7. 2017年全区脊灰、麻疹类疫苗查漏补种活动宣传
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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