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104-113/2019-00019 文  号 银兴卫健通〔2019〕14号 生成日期 2019-04-26
发布机构 兴庆区卫生健康局 责任部门 兴庆区卫生健康局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关于推进兴庆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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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庆区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民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根据《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全区基层卫生健康工作要点的通知》文件要求,2019年城乡居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要达到35%左右,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要达到65%左右,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群签约服务率要达到100%全覆盖。为进一步推进兴庆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大力提高兴庆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顺利完成2019年家庭医生签约工作任务,现将兴庆区家庭医生签约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各部门、各乡镇、各街道、社区居委会干部职工要利用手机积极扫描兴庆区家庭医生签约“二维码”开展签约工作,通过利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平台提供的“好大夫”在线进行签约。

二、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要充分利用居民小区微信群,企业工作群、电子屏、宣传展板、宣传彩页等媒体及形式宣传家庭医生签约工作,同时向辖区企业、工厂、学校、餐厅等场所宣传家庭医生签约工作,将兴庆区家庭医生签约平台二维码推荐到各单位微信群,大力推动兴庆区家庭医生签约工作,进一步提高兴庆区家庭医生签约率。

三、请按照附件中“二维码”签约指南,扫码签约,签约完成后可继续添加家庭成员,签约对象为居住在兴庆区半年以上的常住居民。

四、各乡镇、街道、卫生站5月31前将发动本辖区居民签约情况反馈至兴庆区卫生健康局基层卫生办公室。

联系人:郭*     电话:0951-8558315/8558331                

兴庆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