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104-234/2020-00002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0-02-17
发布机构 兴庆区信访局 责任部门 兴庆区信访局 关 键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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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兴庆区信访局2020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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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财政拨款支出总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七、部门收支总表

八、部门收入总表

九、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兴庆区信访局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银川市委办公厅、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兴庆区机构改革方案》(银党办﹝2019﹞6号)制定本规定兴庆区信访局是兴庆区政府组成部门,为正科级

兴庆区信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银川市委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兴庆区委、政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

(一)负责处理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政府的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办理网上信访,保证信访渠道畅通。处理群众集体上访及异常、突发信访事件,通报重大突出信访问题。及时向委、政府反映群众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和意见,开展调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的建议。

(二)承担信访风险判和预测预警,跟踪委、政府出台政策落实情况,提出可能引发的社会矛盾和风险隐患,为委、政府统筹分析提供依据

(三)承办上级信访部门、委、政府及各级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有关信访批示的落实。向乡镇党委、政府及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部门交办、转送有关信访事项,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处理

(四)负责自治区、银川市信访信息系统应用。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综合研判信访形势。

(五)承担兴庆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和信访事项复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有关决定事项。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重要信访问题。

(六)负责信访干部的培训工作。负责信访工作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和政务公开协调信访工作对外交流和联络。   

(七)承接、落实国务院和自治区人民政府、银川市人民政府、兴庆区人民政府取消、调整、下放的行政职权事项。

(八)完成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兴庆区信访局行政编制5名。现有在编人员4名,政府聘用人员10名,大学生2名,公岗2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银川市兴庆区信访局属独立核算的行政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银川市兴庆区信访局2020年部门预算——预算表

详见附件。

兴庆区信访局2020年部门预算——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兴庆区信访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兴庆区信访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348.6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48.63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48.6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万元;包括:按政府收支分类功能科目逐项说明。信访事务支出316.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8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14万元。

二、关于兴庆区信访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兴庆区信访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348.6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安排支出348.63万元,上年结转资金安排支出0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决算数)减少756.37万元,下降68.4 %。

人员经费118.2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9.40万元、津贴补贴14.4万元、奖金1.62万元、社会保障缴费22.89万元、伙食补助费0万元、绩效工资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9.71万元、离休费0万元、退休费0万元、抚恤金0万元、生活补助0万元、医疗费0万元、助学金0万元、奖励金0万元、住房公积金9.14万元、提租补贴0万元、购房补贴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7万元;公用经费5.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9万元、印刷费0万元、咨询费0万元、手续费0万元、水费0万元、电费0万元、邮电费0万元、取暖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维修(护)费0万元、租赁费0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专用材料费0万元、劳务费0万元、委托业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0万元、福利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3.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9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万元、专用设备购置0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兴庆区信访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    22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安排支出225万元,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安排支出0万元。包括:信访事务2020年预算225万元,2019年执行数(决算数)减少962.81万元,下降89.4%。主要用于信访事务225万元,其中信访疑难化解资金200万元(预留款),业务工作经费及单位培训费25万元。

三、关于兴庆区信访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兴庆区信访局2020“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

2020“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比2019年增加(减少)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公务接待费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

四、关于兴庆区信访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兴庆区信访局2020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五、关于兴庆区信访局2020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兴庆区信访局2020年收入总预算348.6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48.63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支出总预算348.6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348.63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

本年收入包括:财政拨款预算收入348.63万元,占100%;事业预算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预算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预算收入0万元,占 0%;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债务预算收入0万元,占0%;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0万元,占0%;投资预算收益0万元,占0%;其他预算收入0万元,占0%。

本年支出包括:行政支出348.63元,占100%;事业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投资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占0 %;其他支出0万元,占0%。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兴庆区信访局本级及所属1个行政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4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0.14万元,增长2.7%。主要原因是:办公费、邮电费等预算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兴庆区信访局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912月31日,兴庆区信访局占用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房屋0平方米,价值0万元;土地0平方米,价值0万元;车辆0辆,价值0万元;办公家具价值21.44万元;其他资产价值45.10万元。国有资产分布情况为:

本级部门房屋0平方米,价值0万元;土地0平方米,价值0万元;车辆0辆,价值 0万元;办公家具价值21.44万元;其他资产价值45.10万元。

所属单位房屋0平方米,价值0万元;土地0平方米,价值0万元;车辆0辆,价值0万元;办公家具价值0万元;其他资产价值0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0兴庆区信访局未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五)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无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兴庆区信访局2020年部门预算——名词解释

    1、本年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2、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3、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是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5、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6、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7、人员经费:是指单位基本支出中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8、日常公用经费:是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