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104-212/2017-39148 文  号 生成日期 2017-08-06
发布机构 兴庆区新华街街道办事处 责任部门 兴庆区新华街街道办事处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新华街街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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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兴庆区委、政府,兴庆区安监局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重要部署,按照兴庆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进一步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根治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结合我街实际情况,特制定本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人民利益至上,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以问题为导向,对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和重大危险源,加强重大风险、隐患排查,集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降低一批风险、移除一批风险、管控一批风险,努力把“想不到”“不知道”的问题纳入视线、有效管控,健全监测预警应急机制,切实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确保不发生重特大事故,确保新华街辖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整治重点

(一)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整治。由街道安委办牵头负责,市容卫生站、物业办配合,开展城市公共设施、老旧建筑隐患综合治理。深化标准化工地建设,针对建筑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等风险隐患突出的重点领域,开展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整治,落实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论证、实施和管控要求。开展道路在建工程大跨桥梁、隧道、高边坡和高空作业等的安全监管,严防建设工程作业事故的发生。

(二)人员密集场所专项整治。由新华街派出所、街道安委办牵头负责,民政、教育、卫计办、文体等相关部门配合,开展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建筑、商场等区域火灾隐患治理。严格审批、管控大型群众性活动,完善人员密集场所避难逃生设施,重点对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封闭等问题进行整治,确保生命通道安全畅通。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提升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水平。

(三)特种设备专项整治。由街道安委办牵头负责,新华街派出所、街道物业办、教育、文体、卫计等相关部门配合,开展高风险和涉及民生的电梯、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隐患专项治理,完善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防控体系,建立特种设备风险预警与应急处置平台,提升特种设备风险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

(四)烟花爆竹领域专项整治。由街道安委办牵头负责,联合新华街派出所等对辖区内所有烟花爆竹经营场所进行联合执法,依法取缔违法违规经营烟花爆竹的临时销售点。

(五)消防重点单位专项整治。由街道安委办牵头负责,物业办配合严格落实消防责任,开展高层建筑、大型商场等领域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和电器火灾安全隐患的的专项整治,排除消防安全隐患,预防重大火灾事故发生。

(六)医疗机构安全专项整治。由街道卫生计生办牵头负责,配合银川市、兴庆区卫计部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加强对医疗检查、治疗仪器设备,氧气瓶、放射源、生物制品等的安全管理,严防事故的发生。

(七)户外广告安全专项整治。由街道城管中队牵头负责,开展门头牌匾及标识专项整治活动,拆除违规设置的门头牌匾、标识广告和大型楼体广告和户外广告牌,预防事故发生。

(八)民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由新华街派出所牵头负责,街道安委办配合对辖区内涉爆单位进行集中安全检查,与涉爆从业单位签订保证书。在确保作业人员的身份可以安全作业后,要求涉爆单位严格执行爆破作业民用爆炸物品发放、领取、使用、清退等安全管理规定。

(九)校园安全专项整治。由街道教育牵头负责,安委办、综治办等相关部门配合,开展校园、幼儿园、教育培训机构及周边安全专项整治,建立隐患台帐,对于排查出的问题,能整改的立即整改;暂时不能整改的,限期协调解决,及时消除隐患。

(十)福利院、养老机构安全专项整治。由街道民政办牵头负责,对辖区社会福利机构和养老院进行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应急疏散逃生演练,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发现违规设立,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养老机构责令限期整改。

(十一)开展防汛重点单位、地段安全专项整治。由街道市容卫生站牵头负责,物业办、安委办等相关部门配合对防汛重点区域进行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确保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正常开展。

(十二)开展燃气领域和新型燃料的安全专项整治。由各社区、物业公司负责,联系银川市燃气办,哈纳斯天然气公司等单位,对小区的天然气使用,新型燃料使用情况进行检测,对检测出的隐患及时整治并上报街道。

三、专项整治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原则。立足于防范重特大事故,坚持把安全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面,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落实街道各部门及企业安全风险管控职责,健全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实行分类分级监管机制,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企业组织开展辖区及行业领域隐患排查工作,针对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防范,有效控制事故风险。

(二)坚持“源头管控”原则。实施安全发展战略,把安全生产贯穿于规划、设计、建设、管理、生产、经营等各环节,严格安全生产准入,预防为主,从本质上消除安全风险隐患。

(三)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新华街街道各站办所、各社区是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责任单位,要针对本行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专项整治行动任务,主动牵头负责,协调相关部门细化整治行动方案,落实任务分工,确保整治行动有序推进。同时,做好对各企业、物业单位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指导、督查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行业监管责任,结合各自职责细化整治行动推进时间进度计划,完善制度,建立健全整治长效机制。

(四)坚持“依法治理”原则。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解决安全生产问题,强化专项整治执法的严肃性、权威性,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和管理力度,切实树立法治的权威,着力纠正监管执法和管理上的宽松软问题。抓住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隐患,从严执法,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兴庆区委、政府,兴庆区安监局、兴庆区消防大队。对重大安全风险要及早预防、措施到位;对重大隐患要一盯到底,由街道上报兴庆区安监局、兴庆区消防大队做到该停产的坚决停产、该关闭的坚决关闭、该处罚的严格处罚,对隐患治理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严厉追究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请街道各站(办)所、各社区、辖区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强化组织领导,做到早动员、早部署,要将专项整治触角真正深入到基层和企业。要切实转变作风,牢固树立事故可防可控的思想,在工作谋划部署上要实,针对性要强,要求要具体,措施要管用,可对照检查;工作实施上要实,行动要快,督导要紧,领导要上一线解决实际问题,坚决防止实际行动“悬空”,“最后一公里”没到。对工作认真的要表扬奖励,对工作不认真的要批评问责。

(二)明确责任。各辖区企业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企业风险控制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确保重大安全风险和隐患排查、监控、整改、防范等措施落实到位。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要求,落实本辖区专项整治行动的主体责任,统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责任、牵头单位、负责人,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确保专项整治行动责任落实。街道各站(办)所、各社区要认真履行监管责任,切实落实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牵头任务,并做好对企业、物业单位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要强化生产安全事故风险和重大事故预警防控,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预警防控制度,及时对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风险和隐患发出防范预警,及时提出防控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三)强化督查。街道安委办联合各站(办)所、城管中队、派出所将成立专项督查组,对辖区企业、物业公司开展专项整治情况定期督查检查,对发现问题当场查处、现场警示。同时,邀请兴庆区安监局、兴庆区消防大队对辖区企业、物业单位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进行暗查抽查,对认识不到位、专项行动开展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单位实施约谈警示,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敷衍塞责、被动应付导致事故发生的单位,将上报兴庆区政府、兴庆区安监局、兴庆区消防大队依法依规严厉问责。要把专项整治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坚决实行重特大事故“一票否决”,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深入开展,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四)加强舆论引导。请街道各站(办)所、各社区、各企业、各物业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单位网站等各种媒体,采取多种方式,对专项整治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及时组织报道进展情况。新华街街道安委办定期对专项整治进展情况进行集中通报,将进展缓慢、隐患排查整治不力的企业、物业单位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上报兴庆区安监局、兴庆区消防大队并在媒体集中曝光。

请各社区、辖区各企业、8月23日前报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及附件表格;10月23前报专项整治总结及附件表格。联系电话:0951-8407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