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故类型和危害分析
1.1类型:地震灾害。
1.2危害分析:对人民、社会以及人员财务造成巨大损失。
2.处置决心和措施
2.1处置决心:根据事故灾害情况,决定动用什么物资,调用哪些救援队伍和力量,采取哪些管控处置灾害的措施等。
2.2处置措施:分灾种提出应急处置措施。针对本地易发、多发的突发事件可补充制定应急处置卡。其中可包括现场处置、疏散转移、舆情管控、善后处置等,但不仅限于以上措施,可结合事件实际有针对性的增加。
现场处置:各工作组按照职责分工,分头开展应急处置。控制现场事态发展,疏散现场无关人员,确保应急救援通道畅通。快速组织人员,动员群众,开展警戒疏散、人员搜救,组织基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限定时间赶赴现场分组处置,控制现场动态,排除险情等。
疏散转移:及时组织疏散转移现场人员至安全地带或紧急避难所,做好疏散人员基本信息登记工作,特别是暂时失踪、失散人员。
3.组织指挥
明确现场指挥人员,履行现场指挥统筹职责,协调各组快速有序的开展工作。
指挥长:王喆 街道党工委书记
副指挥长:白颖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指挥长和副指挥长实行席位制,因人员变动需要调整的,由相应岗位接任者自然接替,不再另行发文。新华街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地点,根据实际情况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设立专用指挥室。辖区发生 4.0级以上地震后,指挥长、副指挥长及街道党工委班子成员第一时间到达新华街抗震救灾指挥部地震应急指挥室,开展抗震救灾的应急处置工作。
4.力量编组及任务分工
4.1力量编组
地震灾害事故发生后,成立若干工作小组,每个编组需明确人员组成及责任领导。
(1)综合协调组:新华街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王晓倩负责,承担指挥部办公室工作,协助指挥长、副指挥长组织实施抗震救灾行动。负责收集汇总报送震情、灾情、社(舆),情等信息和抗震救灾工作进展情况;承办抗震救灾指挥部会议、活动和文电工作,负责抗震救灾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指挥部各工作组之间的协调工作,负责指挥部后勤保障工作。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各社区灾害信息员协同。
(2)疏散安置组:新华街办事处副主任兰彬和新华街公共事业服务中心主任陈海霞负责。负责灾区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和基本生活保障。
(3)治安维稳组:新华街派出所所长马建平和新华街综合执法中队队长马锐负责,负责维持灾区社会秩序稳定。
(4)抢险救援组:新华街办事处副主任王少龙负责,负责人员搜救和灾害抢险,新华街民兵应急排协同处理。人员不足情况下,可向兴庆区应急管理局申请支援。
(5)医疗救护组:新华街办事处副主任兰彬负责,负责灾区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协同新华街嘉园社区卫生服务站。
(6)生活要素供应和物资调用保障组:新华街党工委组织委员岳薇负责,负责电力、成品油等要素供应以及供水、通信、广播电视等保障工作,负责各类救灾捐赠物资、资金的管理和社会力量动员工作。
(7)舆情管控组:新华街街道办事处司法所所长马莉,负责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并做好受灾区域内矛盾调解工作。
(8)善后处理组:新华街党工委副书记路桥和新华街便民服务中心主任魏彦琦负责,开展受损统计收集和整理地震相关的基础数据,包括地震震级、震中位置、震源深度等信息;协助开展地震灾情调查,收集受灾地区的人口、经济、社会等方面数据。
5应急响应
5.1地震灾害分级
地震灾害分为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四级。其中:
(1)一般地震灾害:是指造成 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辖区发生 4.0—4.9级地震,初判为一般地震灾害。
(2)较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 10—49人死亡(含失踪)或者造成较重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辖区发生 5.0—5.9级地震,初判为较大地震灾害。
(3)重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 50—299人死亡(含失踪)或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辖区发生 6.0—6.9级地震,初判为重大地震灾害。
(4)特别重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 30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占兴庆区上年国内生产总值1%以上的地震灾害。辖区发生 7.0级以上地震,初判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5.2分级响应
初判发生一般地震灾害,由兴庆区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灾区地震应急工作;初判发生较大地震灾害,由银川市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灾区地震应急工作;初判发生特别重大、重大地震灾害,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或自治区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地震应急工作。
5.3 响应启动
地震发生后,由兴庆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按程序发布响应启动文件,新华街严格执行响应文件。
5.3.1Ⅰ级响应启动
初判发生特别重大地震灾害,由兴庆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向区委、区政府提出响应级别建议,由区委、区政府决定启动县级 I级响应。
5.3.2Ⅱ级响应启动
初判发生重大地震灾害,由兴庆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向抗震救灾指挥部提出响应级别建议,由指挥部指挥长(分管应急副区长)决定启动Ⅱ级响应。
5.3.3Ⅲ级响应启动
初判发生较大地震灾害,由兴庆区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指挥和协调抗震救灾工作。兴庆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向抗震救灾指挥部提出响应级别建议,由指挥部指挥长(分管住建交通、地震的副区长)决定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5.3.4Ⅳ级响应启动
初判发生一般地震灾害,兴庆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立即启动本级应急响应并领导、指挥和协调抗震救灾工作。兴庆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视情宣布启动县级Ⅳ级响应。
6、各类保障措施
明确救灾物资、通信设备、电力、生活必须品等保障措施,并建立物资台账联系方式,确保紧急情况下快速调用。
7、舆情管控及后续工作
7.1舆情管控。严格要求现场人员不得随意发布现场情况、照片、评论等不实信息,按照上级人民政府要求,做好舆情引导和发布工作。
7.2后续工作。消除事故影响,协助有关部门尽快恢复生产生活以及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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