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兴庆区新华街街道办事处
2025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1、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6、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7、部门收入预算表
8、部门支出预算表
9、部门项目支出预算年度绩效指标申报表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新华街街道办事处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新华街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负责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上级党委、政府要求,把坚持和加强党对各项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把铸牢共同体意识主线贯穿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协助区委抓好辖区党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执行区委、区政府的决定、决议和命令,保证区委、区政府各项工作任务在辖区内顺利完成。
(二)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统筹推进城市基层党建工作,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提高党建工作的有效性。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负责辖区宣传思想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
(三)统筹区域发展。统筹落实关于辖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参与辖区建设规划和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做好统计调查工作,推动辖区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
(四)组织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贯彻落实教育科技体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文化旅游、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服务等领域相关政策法规。组织实施社会救济、救灾、优抚、残疾人保障、最低生活保障、再就业、征兵、兵役登记等工作。
(五)实施综合管理。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辖区内城市管理、人口管理、文明创建等地区性、综合性社会管理工作。承担街道环境保护、物业监管相关工作职责。
(六)维护公共安全。负责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应急管理、生态环保等工作,开展平安建设,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开展普法宣传、社区禁毒与社区康复,指导社区居委会建立调解组织,化解矛盾纠纷,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七)监督执法活动。组织实施辖区综合行政执法,统一指挥调度派驻执法机构开展执法活动,并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对行政管理中开展的各项工作进行法制审核。
(八)动员社会参与。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社区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引导、整合辖区内各种社会力量为区域发展服务。
(九)指导社区自治。指导社区居委会建设,健全自治平台,组织社区居民和单位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
(十)完成法律、法规、规章明确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银川市兴庆区新华街街道办事处部门预算包括:银川市兴庆区新华街街道办事处本级预算,为一级预算单位。
新华街街道办事处2025年部门预算——预算表
预算表格详见附表。
新华街街道办事处2025年部门预算——部门预算
情况说明
一、关于新华街街道办事处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新华街街道办事处2025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862.1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62.17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62.1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862.17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58.8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1.8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9.2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2.28万元。
二、关于新华街街道办事处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新华街街道办事处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05.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安排支出505.4万元,上年结转资金安排支出0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决算数)1579.05万元减少1073.65万元,下降67.99%。
人员经费469.79万元,主要包括:按部门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项基本工资100.93万元、津贴补贴94.02万元、奖金102.76万元、伙食补助费0万元、绩效工资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离休费0万元、退休费0万元、抚恤金0万元、生活补助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7.39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8.6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0.0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9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89万元、医疗费46万元、助学金0万元、奖励金0万元、住房公积金32.03万元、提租补贴0万元、购房补贴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05万元;
公用经费35.61万元,主要包括:按部门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办公费2万元、印刷费0万元、咨询费0万元、手续费0万元、水费0万元、电费0万元、邮电费0万元、取暖费8.4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维修(护)费0万元、租赁费0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专用材料费0万元、劳务费0万元、委托业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3.47万元、福利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其他交通费8.2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5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万元、专用设备购置0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新华街街道办事处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57.0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安排支出57.03万元,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安排支出0万元。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财政事务行政运行2025年预算21.27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决算数)8.91万元增加12.36万元,主要用于办事处两代表一委员、卫生、民政、就业、文体、信访、武装、综治等综合工作经费;社区工作经费19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决算数)18.18万元增加0.82万元,主要用于社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和谐社区创建及社区工作经费等;社区党建经费12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决算数)8.96万元增加3.04万元,主要用于社区基层政权建设。
三、关于新华街街道办事处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新华街街道办事处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5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
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比2024年增加(减少)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增加(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增加(减少)0万元。
四、关于新华街街道办事处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单位:新华街街道办事处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五、关于新华街街道办事处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新华街街道办事处2025年收入总预算862.1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62.17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支出总预算862.1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862.17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
本年收入包括:财政拨款预算收入862.17万元,占100%;事业预算收入 0万元,占0%;上级补助预算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预算收入0万元,占0%;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债务预算收入0万元,占0 %;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0万元,占0%;投资预算收益0万元,占0%;其他预算收入0万元,占0 %。
本年支出包括:行政支出862.17万元,占100%;事业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投资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0万元,占0%。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新华街街道办事处本级1个行政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5.61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32.44万元增加3.17万元,增长9.78%。主要原因是:因人员增加导致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增长。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新华街街道办事处政府采购预算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新华街街道办事处占用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房屋84.82平方米,价值57.69万元;土地0平方米,价值0万元;车辆2辆,价值16.75万元;办公家具价值102.77万元;其他资产价值192.93万元。国有资产分布情况为:
本级部门房屋84.82平方米,价值57.69万元;土地0平方米,价值0万元;车辆2辆,价值16.75万元;办公家具价值102.77万元;其他资产价值192.93万元。
所属单位房屋0平方米,价值0万元;土地 0平方米,价值0万元;车辆0辆,价值0万元;办公家具价值0万元;其他资产价值0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5年预算绩效开展工作计划:
1、加强绩效管理相关文件学习,重视绩效工作。
2、强化项目过程管理,严格规范资金使用流程,对重点项目动态及时跟踪监控,以便更好地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3、确定重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科学合理设立绩效评价指标,并及时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2025年重点项目预算绩效评价工作情况:我单位对综合工作经费、社区工作经费及社区党建经费开展预算绩效评价,整体效果良好。
(五)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无。
新华街街道办事处2025年部门预算——名词解释
一、本年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二、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三、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是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六、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七、人员经费:是指单位基本支出中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八、日常公用经费:是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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