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银古路街道人员岗位聘用的通知
关于银古路街道人员岗位聘用的通知
各办、中心:
根据《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强化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推进能上能下岗位聘用改革工作的通知》银人社发〔2024〕78号文件要求,银古路街道按照本单位人员结构及实际岗位情况,采取全员重新竞聘上岗的方式,开展岗位聘用工作。
经银古路街道党工委2025年第27次会议研究决定,对管理岗位人员实行岗位聘用。现将人员岗位聘用情况通知如下。
一、管理岗位聘用人员
赵瑞林,聘用为八级管理岗位八级职员;
王晓晖,聘用为八级管理岗位八级职员;
陈 龙,聘用为八级管理岗位八级职员;
王青云,聘用为九级管理岗位七级职员;
周 艳,聘用为九级管理岗位七级职员;
马建国,聘用为九级管理岗位八级职员;
郭 瑾,聘用为九级管理岗位八级职员;
屈绍兵,聘用为九级管理岗位九级职员;
田彦斌,聘用为九级管理岗位九级职员;
李 伟,聘用为九级管理岗位九级职员;
何 姗,聘用为九级管理岗位九级职员;
王 燕,聘用为九级管理岗位九级职员;
王 浩,聘用为九级管理岗位九级职员;
周金礼,聘用为九级管理岗位九级职员;
张 政,聘用为九级管理岗位九级职员;
赵财煜,聘用为九级管理岗位九级职员;
柴 雪,试用期人员;
张 磊,试用期人员;
申 乐,试用期人员;
刘巧燕,试用期人员;
赵丽娟,试用期人员;
赵晨璐,试用期人员。
二、聘用时间
聘期为:2025年6月1日至2028年5月31日,试用期人员期满转正后,聘为九级管理岗九级职员。
银川市兴庆区银古路街道办事处
2025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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