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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640102694307399N/2026-00038
  • 银兴银党工发〔2026〕15号
  • 兴庆区银古路街道办事处
  • 兴庆区银古路街道办事处
  • 有效
  • 2026年04月17日
关于聘用柴雪同志为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九级职员的通知
时间:2026年04月17日 来源:兴庆区银古路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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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聘用柴雪同志为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九级职员的通知

街道各办、中心,社区居委会:

根据自治区人社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优化完善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和聘用管理有关政策的通知》宁人社发〔202320号文件要求新聘用到管理岗位无工作经历的各类院校毕业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且符合管理岗位聘用资格条件的,按以下规定聘用:大学专科毕业生、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双学士)、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可聘用九级管理岗位。

2024年新考录事业人员柴雪,20254月入职,现试用期已满,考核合格。经街道党工委会议研究,同意聘用柴雪为事业单位九级管理岗位九级职员,聘用时间自20264月起


                         中共银川市兴庆区银古路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6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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