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各站办所、辖区各社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以下简称《社区矫正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12月28日通过,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为认真学习、准确理解、严格执行《社区矫正法》,切实学好、用好这部法律,营造全社会理解支持社区矫正工作的良好氛围,共同推动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现结合本街道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充分认识学习宣传《社区矫正法》的重要意义
社区矫正制度是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制度。《社区矫正法》的出台是对社区矫正工作丰富实践经验的总结和升华,是社区矫正工作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要求的体现。认真组织开展对《社区矫正法》的学习宣传,加强社区矫正工作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能够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在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平安中国、法治中国中的职能作用。通过学习宣传,能够使工作人员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理解和掌握《社区矫正法》的立法精神、基本原则、核心内容, 增强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学习宣传,能够使社区矫正对象增强守法意识,遵守社区矫正相关规定,努力成为守法公民。通过学习宣传,能够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支持和积极参与到社区矫正工作中来,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工作的特点和优势,将社区矫正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二、学习宣传《社区矫正法》的时间安排
2020年4月——2020年12月
三、突出重点开展学习宣传《社区矫正法》活动
《社区矫正法》的出台为司法行政部门、社区矫正机构和相关部门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各站办所、各社区要学原文,悟原理,努力做到准确理解法律、自觉遵守法律、正确执行法律。
(一)深刻领会原则性规定。社区矫正法的立法目的是推进和规范社区矫正工作,保障刑事判决、刑事裁定和暂予监外执行决定的正确执行,提高教育矫正质量,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预防和减少犯罪。社区矫正工作要坚持监督管理与教育帮扶相结合;要坚持专门机关和社会力量相结合;要坚持采取分类管理、个别矫正,有针对性地消除社区矫正对象可能重新犯罪的因素,帮助其成为守法公民。
(二)重点落实保障性规定。《社区矫正法》规定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置社区矫正机构,应当配备具有法律等专业知识的专门国家工作人员,履行监督管理、教育帮扶等执法职责;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其他社会组织依法协助社区矫正机构开展工作所需的经费应当按照规定列入社区矫正机构本级政府预算;明确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依法协助社区矫正机构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社区矫正对象的监护人、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或者就读学校应当协助社区矫正机构做好社区矫正工作。
(三)精准把握执法类规定。《社区矫正法》确定了分类管理和个别矫正的原则,解决了执法实践中如居住地无法确定等容易互相推诿扯皮的重点难点问题。要特别注意必须严格执行对社区矫正对象使用电子定位装置的要求,坚决杜绝违法行为发生。
(四)领会贯通教育帮扶类规定。《社区矫正法》规定社区矫正机构可以通过公开择优购买社区矫正社会工作服务或通过项目委托社会组织等方式开展帮扶;国家鼓励有经验和资源的社会组织跨地区开展帮扶交流和示范活动;居委会、村委会可以引导志愿者和社区群众利用社区资源,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必要的教育帮扶;工青妇、未成年保护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应当依法协助社区矫正机构做好教育帮扶工作。
四、具体安排
(一)组织开展《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进机关活动
各站办所、各社区要通过全方位、多层次、有步骤地组织开展学习宣传活动,通过讲座、研讨会、宣讲等形式使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和其他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人员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在5月开展好“四个一”活动:开展一次专题研讨活动;举办一次专题辅导讲座;每人配发一本《社区矫正法》读本,读原文、逐条学;举办一次学习笔记交流评比活动。加深各站办所、各社区工作人员对《社区矫正法》的立法精神、基本原则、核心内容和具体规定的理解和掌握,明确职责任务,提高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增强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扎实开展“社区矫正法宣传月”集中宣传活动
综治办、司法所、民政办、劳保所、党政办公室要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根据自身工作职责,结合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社区矫正法》的学习宣传活动。司法所负责宣传《社区矫正法》中总则、机构、人员、职责、决定接收、教育帮扶等内容,以及出台社区矫正法的重要意义;民政办负责宣传对符合低保条件的社区矫正对象给予低保救助及生活帮扶相关内容;党政办公室负责宣传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特别规定;其他站办所加强与本职工作相关内容的学习宣传。以“法律十进”活动为依托,在5月至6月自行开展《社区矫正法》宣传解读活动,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开展法律法规宣讲、设置法律服务宣传平台等形式组织开展“送法下社区”,提高《社区矫正法》知晓率。
(三)组织全体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学习活动
通过组织社区矫正对象深入学习《社区矫正法》,以集中学习和线上学习方式增强守法意识,遵守社区矫正相关规定。在5月至12月,通过撰写学习心得体会、研讨交流、开展知识测试、以案释法等形式,提升社区矫正对象守法意识,成为守法公民,顺利回归融入社会。
(四)开展新媒体宣传活动
强化“线上”推送。在5月至12月,积极解读《社区矫正法》,运用微博、网站等新媒体,转载《社区矫正法》全文,广泛传播有关社区矫正法宣传的文章、图片、微视频等法治文化作品,营造人人学法的浓厚氛围。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将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党工委书记负总责,结合实际,认真研究,有计划、按步骤、分阶段地开展学习培训。
(二)强化工作落实。各站办所、各社区要通过学习宣传活动,准确把握社区矫正未来发展趋势和工作规律,依法规范做好社区矫正各项工作。
(三)落实工作安排。请各站办所、各社区根据任务分工做好学习宣传,按照时限要求及时将活动开展情况的相关信息、普法台账报送至司法所。
(四)加大检查督导。街道根据方案,不定时对各站办所、各社区各阶段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及时反馈意见建议,将此项工作纳入年终考核内容。
兴庆区玉皇阁北街街道办事处
2020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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