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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640102010091022X/2023-00247
  • 兴庆区玉皇阁北街街道办事处
  • 司法所
  • 有效
  • 2023年11月22日
玉皇阁北街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管理制度
时间:2023年11月22日 来源:兴庆区玉皇阁北街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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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确保权责清单时效性、准确性、权威性,充分发挥清单在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中的作用,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法治政府建设要求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坚持上下联动、统一规范、分级管理的原则,建立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管理制度,实行即时动态调整与年度集中调整相结合的调整机制。

第三条  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清单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对清单进行调整:

(一)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章以及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颁布、修订、废止或失效的;

(二)国务院及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政府决定调整的;

(三)本部门职能或事权发生变化的;

(四)其他应予调整的。

清单事项发生变化主要是指新增、承接、取消、下放、整合、拆分等清单事项,以及事项的依据、类型等要素调整。

第四条  本部门清单即时动态调整权限和程序。

因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或者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决定调整事项,涉及自治区、银川市同一事项调整的,根据兴庆区的调整情况,综合办公室应当在5日内告知街道有关办、中心,相关办公室、中心应当在10日内将有关权责清单调整到位。综合办公室在5日内审查通过后,上报党工委会议集体研究综合办公室兴庆区网站及时对外公开调整情况。

第五条  本部门清单年度集中调整权限和程序。

根据兴庆区委编办编办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由综合办公室会同有关业务科室做好相应调整工作,并按程序公开。

条  司法所做好有关涉及权责清单政务信息公开指导和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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