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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庆区医疗保障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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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庆区医疗保障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银川市兴庆区医疗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从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兴庆区医保局认真执行自治区、银川市及兴庆区有关政务公开的要求,严格遵守信息公开程序,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工作思路,坚持面向社会贴近群众,多措并举,全面提升兴庆区医保系统信息公开的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2022年兴庆区医疗保障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79条。其中: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兴庆区医保局通过政府网站发布政府信息共10条,通过公众号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兴庆区医保局通过“兴庆医保”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数共69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2022年度兴庆区医保局没有受理依申请公开信件,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兴庆区医保局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办理人民群众满意医保工作的重要抓手,做到有领导分管,有专人承办。建立了由综合办公室牵头,各业务科室按工作职责落实的工作机制,明确了政务信息公开方式要求、职责和任务。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沟通联系报送工作,规范信息公开从严审查公开发布内容。

(四)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多平台提升信息公开力度。兴庆区医保局目前开设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载体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众号“兴庆医保”,均有专人负责,运行良好。

(五)监督保障。做好政务公开基础工作,包括政务公开培训组织领导公开属性认定机制保密审查等方面的制度建设,以及政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政务网站发布信息等常规工作。持续推进“五公开”,包括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事项权责清单,人大、政协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行政执法公示等内容。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平台作用,对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梳理,对民生问题加大重视和解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首先由于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限,对上级部门文件的要求理解不深不透,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务公开工作的推进。其次,政务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制度建设不够完善。部分政务公开规定动作推进缓慢,导致工作有所滞后。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公开的形式不够丰富。

政务公开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作,需要不断的坚持完善。下一步,兴庆区医保局将重点做到“四个着力”。

一是着力政务公开机制保障。始终保持高度重视,不断加强机构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强化学习培训,稳步提升领导干部政务公开意识和医保部门政务公开水平。二是着力政务公开内容拓展。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切实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尽量让群众掌握最全最真实的医保工作信息。三是着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多发布权威准确、通俗易懂、形式多样、易于传播的政策解读产品。推进医保网站、政务新媒体、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数据融通、服务融通、应用融通,构建立体化的传播渠道。四是着力政务公开规范运行。坚持以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为抓手,落实网络安全责任,抓好医保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安全运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兴庆区医疗保障局严格按照兴庆区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要求,坚持“涉密信息不公开、敏感信息不上网、隐私信息要遮掩”的原则,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公开前发布审查工作机制,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公布、接受监督。

本机关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兴庆区医疗保障局2022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直接与兴庆区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951—8616255;传真:0951—8616255本报告电子版可在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qq.gov.cn/)查阅或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