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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庆区医疗保障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29 来源:兴庆区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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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庆区医疗保障局

2023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银川市兴庆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从2023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兴庆区医疗保障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通过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我县人民群众对医保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

(一)主动公开。2023年,兴庆区医保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在继续夯实兴庆医保”微信公众号公开主阵地作用的基础上,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不断加强新媒体平台建设,创新丰富公开方式。2023年兴庆区医疗保障局主动公开信息共289条。其中,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兴庆区医保局通过政府网站发布信息共43条。通过公众号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兴庆区医保局通过“兴庆医保”微信公众号发布医疗救助、跨省异地就医结算政策、参保缴费等重点民生政策246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3年度兴庆区医保局没有受理依申请公开信件,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2023年,兴庆区医保局就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切实做好保密审查和日常管理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存在的问题。坚持从实际出发,结合医保工作实际,不断改进和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措施。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信息公开审核和发布机制,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不断提升发布时效性、规范性与安全性。兴庆区医保局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办理人民群众满意医保工作的重要抓手,做到有领导分管,有专人承办。建立了由综合办公室牵头,各业务科室按工作职责落实的工作机制,明确了政务信息公开方式要求、职责和任务。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沟通联系报送工作,规范信息公开从严审查公开发布内容。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兴庆区医保局按照兴庆区政府部门网站建设工作要求,不断完善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设置,优化“兴庆医保”公众号服务功能,持续推进局门户网站集约化、规范化管理。建立统一的医保咨询服务平台,工作时间保障10部电话不间断接听群众咨询。兴庆区医保局严格公开文件审核,填写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和内容审核表。明确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分工调整、岗位变动的,第一时间报送兴庆区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备案,保持换岗前后交接顺畅,工作衔接顺利开展。

(五)监督保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加强政务公开和公文管理工作协同,要求所有公文在办理审批时,将是否公开作为重要审批事项同时报批。对于重大政策调整、重要文件制定,政策出台后督促文件制定部门及时做好政策解读。做好政务公开基础工作,包括政务公开培训组织领导公开属性认定机制保密审查等方面的制度建设,以及政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政务网站发布信息等常规工作。持续推进“五公开”,包括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事项权责清单,人大、政协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行政执法公示等内容。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平台作用,对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梳理,对民生问题加大重视和解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2023年,兴庆区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的形式还不够丰富,政策解读采用文字形式的比较多,需要进一步运用图表等形式增强解读效果。二是政务公开的及时性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依申请公开的办理质量需要进一步提高。三是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的功能还不够完善,页面需要进一步优化。四是由于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限,对上级部门文件的要求理解不深不透,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务公开工作的推进。

(二)改进情况。政务公开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作,需要不断的坚持完善。下一步,兴庆区医保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学习,切实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贯彻落实。及时组织开展工作培训,不断加强机构队伍建设,稳步提升领导干部政务公开意识和医保部门政务公开水平。

二是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细化工作措施,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水平。坚持以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为抓手,落实网络安全责任,抓好医保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安全运行。

三是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提升政府信息工作的针对向和有效性。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切实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尽量让群众掌握最全最真实的医保工作信息。

四是多发布权威准确、通俗易懂、形式多样、易于传播的政策解读产品。推进医保网站、政务新媒体、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数据融通、服务融通、应用融通,构建立体化的传播渠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兴庆区医疗保障局将严格落实兴庆区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要求,积极开展自查自纠,接受监督,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水平。

本机关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兴庆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直接与兴庆区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951—8616255;传真:0951—8616255本报告电子版可在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qq.gov.cn/)查阅或下载。

                    兴庆区医疗保障局

                                                         202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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