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庆区办证公示
为加强残疾人证核发工作的监督,确保残疾人证的严肃性和公信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规定,对经过指定医院(专业机构)评定、符合残疾标准的下列人员进行办证前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8日~2023年11月15日(5个工作日)。如认为公示对象不符合残疾标准,或评定过程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可在公示期间向县(市、区)残联反映。我们将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保护举报人的各项权益。为便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具体事实或线索,并请提供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将核实情况作反馈。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残疾类别与等级 | 评定医院 | 评定日期 |
罗永夫 | 男 | 54 | 贰级精神 | 第一人民医院 | 2023.10.16 |
月牙湖乡塘南村村民委员会
202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