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104-200/2021-00033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1-02-18
发布机构 兴庆区月牙湖乡 责任部门 党政办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月牙湖乡关于公开招聘城管协管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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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乡村管理,提升管理水平和效率,月牙湖乡人民政府拟招聘城管协管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月牙湖乡城管协管员2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乡村管理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犯罪被处罚记载行为。
  3.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优先)。
  4.年龄在22周岁(含)以上,35周岁(含)以下。
  5.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笔试、面试、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1.发布公告
  在兴庆区政府门户网站、月牙湖乡微信公众号及辖区公示栏上发布公告。
  2.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2月19日—22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兴庆区月牙湖乡党政办公室(314室),联系人:陈远远,咨询电话:3805172。
 (3)报名要求: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委托他人报名。报名者须携带正式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A4复印件)、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由报名者所在辖区派出所出具)、以及近期免冠1寸红底彩照2张,报名登记表1份。退伍军人需同时提交退役证。
  3.笔试
  根据前期报名情况,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将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组织进行笔试。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
  根据笔试得分,从高到低按照(面试人数与招录名额之比)3:1比例组织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考察
  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岗位适应程度。考察可采取谈话、查阅资料、实地调查走访等方式进行。报名者须提供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不合格:
 (1)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2)受党纪、政纪警告及以上处分未解除;
 (3)曾经被政法机关拘役、治安处罚;
 (4)曾经被判刑。
  6.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被实名举报者,经查证属实,取消聘用资格。
  7.录用
  对考察合格的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招满为止。如在考察、公示过程中出现缺额,可从相应职位中按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相同的,退伍军人优先)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8.管理和待遇
  公示期内无异议或被举报经查实后无异议者,与月牙湖乡人民政府签订相关聘用合同(试用期3个月),按相关规定办理基本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等手续。具体工资待遇面议。
                           兴庆区月牙湖乡人民政府   
                              2021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