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现对我乡截至2023年11月底各级资金项目完成情况向社会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 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10日(共10天)。
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书面意见请送至兴庆区月牙湖乡人民政府210经济发展办公室(一);
(2)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兴庆区监督电话: 0951-6144411(兴庆区乡村振兴局)/0951-6737519(兴庆区财政局)
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平台监督电话:12317
联系电话: 0951-3805172
电子邮箱:xqqyyhx@163.com
通讯地址:兴庆区月牙湖乡人民政府
兴庆区月牙湖乡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