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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40104-100/2017-41184
  • 银兴政办发〔2017〕162号
  • 兴庆区政府办
  • 兴庆区政府办
  • 有效
  • 2017年10月31日
关于举办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暨兼职监察员和协管员业务培训班的通知
时间:2017年10月31日 来源:兴庆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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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府各部门并有关单位:

  按照《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劳动保障监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兴庆区劳动保障监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经兴庆区政府同意,举办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暨兼职监察员、协管员业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7年11月6日—7日。

  二、培训地点

  神华宁煤集团教育培训中心(原自治区党委院内)。

  三、培训方式

  采取封闭管理、专家授课、分组讨论、结业考试的方式进行。

  四、参加培训人员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燕鸽湖管委会)分管领导和劳动保障监察中队及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兼职监察员、协管员(人员名单见附件)。

  五、培训内容

  学习《劳动保障监察职责及执法实务》、《劳动保障监察网格业务探讨》、《劳动合同法解析》、《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处置技巧探讨》

  六、有关要求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于11月3日上午9:30前向兴庆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办公室上报参加培训的本乡镇、街道分管领导。

  (二)请参加培训人员于11月5日下午2:30—5:00在神华宁煤集团培训中心公寓楼报到,月牙湖乡人民政府、通贵乡人民政府参培人员如需在报道当天住宿的请及时联系会务组。

  (三)请参训人员携带本人近期免冠红底正装标准1寸彩照3张,用于及时制发证件。

  (四)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统筹安排好相关工作,确保人员按时参加培训,培训人员在培训期间请严格遵守培训纪律,不得请假、缺课,不得从事与培训无关的活动。

  附件:培训人员名单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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