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府各部门并有关单位:
按照《自治区党委编办 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全面开展政府部门权责清单信息更新和数据汇聚工作的通知》(宁编办发〔2019〕57号)工作要求,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管理办法》,兴庆区承接银川市下放事项9项(退役军人事务局1项,财政局1项,商务局1项,住建局5项,自然资源局1项)。兴庆区各部门的70项行政许可事项调整至审批服务管理局,220项行政处罚事项、行政强制事项调整至综合执法局,24项综合执法事项调整至住建局,审批服务管理局的7项宗教事务领域行政许可事项调整至统战部,统战部2项备案事项调整至审批服务管理局,综合执法局52项行政执法重复事项予以清理。经司法局合法性审查,编办审核,调整后兴庆区现有权责清单事项1911项(其中行政许可142项,行政处罚1266项、行政强制66项,行政检查116项,行政裁决9项,行政给付55项,行政奖励56项,行政确认41项,行政征收8项,其他152项)。
以上权责清单已经兴庆区人民政府第52次、60次常务会议研究,现予以公布。
附件:兴庆区2021年权责清单公示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政府
2021年4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