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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401020100910736/2023-00106 文  号 银兴政办发〔2023〕54 号 生成日期 2023-07-07
发布机构 兴庆区政府办 责任部门 兴庆区政府办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庆区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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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府各部门并有关单位:

《银川市兴庆区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兴庆区人民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银川市兴庆区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2023年,兴庆区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简称《条例》)贯彻实施,紧扣国务院、自治区和银川市《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精神,围绕兴庆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以人民为中心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持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从“公开即上网”向“公开即服务”转变,以公开促落实、助监督、强监管,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引导、服务,有效提升政府公信力、执行力和透明度,全力保障先行区示范市和“四区四兴庆”建设。

一、推进行政权力运行全流程公开

(一)围绕高质量发展做好政府信息专题公开

1.及时公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示范市及创新发展引领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市和乡村全面振兴示范市相关信息,兴庆区城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样板区、数字经济创新引领区、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黄河流域生态治理实践区、幸福兴庆、文化兴庆、法治兴庆、平安兴庆,以及兴庆区涉及“六新六特六优”产业、“三新产业”等方面的政策法规、工作方案典型案例、创新成果,做好标志性项目落地、重大政策创新等关键节点的集中推介。

(牵头部门:政府办,责任部门:政府各部门;完成时限:2023年10月)

(二)围绕优化政策环境聚焦保障改善民生

2.加大稳岗就业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职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安置计划、就业创业补贴、灵活就业支持等政策,营造公平就业创业环境。深入推进面向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就业困难群体的支持政策归集公开。

(责任部门:人社局;完成时限:2023年10月)

3.加大“一老一小”服务保障、社会救助、医疗保险等重点民生政策推送力度,提高信息公开覆盖度和查阅便利度。

(责任部门:民政局、卫健局、医保局;完成时限:2023年10月)

4.推动社会组织信息公开,按年度公开社会组织评估等级结果和年检结论信息,及时发布慈善组织认定名单。

(责任部门:民政局、红十字会;完成时限:2023年10月)

(三)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推进信息公开

5.抓好司法行政信息公开,及时发布法律援助等方面的政策法规及便民利民举措,抓好执法、普法以及法律服务信息公开。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八大提升行动”政策公开,公布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动态、推进计划等信息,全面展现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

(牵头部门:司法局,责任部门: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限:2023年10月)

6.深化公共财政事权信息公开,围绕打造高标准高质量“阳光财政”,依法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扎实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在政府门户网站或者预决算公开平台集中公开本级人民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部门所属单位预决算信息。

(牵头部门:财政局,责任部门: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限:2023年10月)

7.抓好扩大投资信息公开。贯彻落实2023年中央、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要求,按季度公开本级人民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做好扩大有效投资政策文件及重大建设项目、重要民生实事信息公开,特别是在全市行政区域内承担重大建设项目的单位要在重大行政决策批准和实施领域依法依规做好信息公开。

(责任部门:政府办、发改局;完成时限:2023年10月)

8.推动行政事业性收费常态公开。定期发布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公开收费项目、政策依据、收费标准、联系方式、投诉举报渠道等相关信息。

(牵头部门:财政局、发改局,责任部门: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限:2023年10月)

二、完善政策发布推送和解读咨询机制

(一)规范政策集中发布

9.整合规章政策专栏。梳理核校并高质量发布兴庆区行政规范性文件正式版本,显著标识有效性或有效期,并建立健全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归集和动态更新工作机制,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全生命周期管理,合法有效。

(责任部门:政府办、司法局;完成时限:2023年10月)

10.依法依规开展清理。按照“谁起草、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原则,对本行政机关起草以政府、政府办公室印发和本行政机关自行制发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由起草部门每年10月底前系统梳理、先行提出清理建议,经公开征求意见、评估、审核论证并协商一致后,提出清理意见提交司法部门,经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以《通知》形式公布清理结果。新起草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重要政策性文件要将起草说明、政策图解和正式文件同步提交审签,政策图解要在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上网发布,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全生命周期管理,合法有效。

(牵头部门:司法局,责任部门:各起草单位;完成时限:2023年10月)

(二)扩大政策精准推送

11.打造政策精准推送专题机制。建设专题、专栏或文件库,归集展示关注度高、专业性强、含金量足、办事需求量大的政策文件,持续推动政策个性化、主动化供给,组织“政策进社区”“政策进楼宇”“政策进园区”等定向推送。根据政策适用范围,可将公开发布的行政文件正式版本会同解读材料通过惠企政策、企业专属网页等渠道,主动推送给行会协会和产业园区,跑好政策推送“最后一公里”。

(牵头部门:商服中心、发改局、商合局,责任部门:政府各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23年10月)

(三)推行政策多元解读

12.提升解读质量。以兴庆区人民政府、兴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公开发布的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重要文件、实施意见以及规范性文件、重要政策性文件,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由该部门负责做好一图读懂、动漫视频等解读模板,特别是主动公开且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解读材料应聚焦核心概念、关键词、适用范围、办事指引、操作方法、执行口径、惠民利企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实质性内容,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清晰提供政策落地指引,并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全面准确传递政策意图。年内做到图文解读全覆盖、动漫视频占比20%。

(牵头部门:政府办,责任部门:政府各部门;完成时限:2023年10月)

13.注重深度解读。起草单位要制定一图读懂、视频音频、简明问答等解读模板,通过本级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方便社会公众下载查看。针对性辅导政策申请和适用标准、办理流程等内容,探索制作辅导课件等可复用形式;政策中与社会公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具体条款和审批事项,要组织要点拆分、深度解读和综合指引。

(牵头部门:政府办,责任部门:政府各部门;完成时限:2023年10月)

14.打造解读品牌。打造“政策公开讲”政务公开品牌,各部门要盘清政策库、打好组合拳,讲透政策重点、讲清政策红利、讲明政策兑现。“政策公开讲”的主题和内容,围绕新出台发布规章文件、社会关注焦点等方面,也可通过网络公开征集意见的方式予以确定。

(牵头部门:政府办,责任部门:政府各部门;完成时限:2023年10月)

(四)优化政策咨询服务

15.建设政策咨询窗口。采取线下与线上、人工客服与智能平台相结合的方式,为企业群众提供服务。线下在兴庆区政务服务大厅政务公开专区,挂牌标注“政务公开”标识,指引查阅相关政策文件。线上以“银川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为依托,专号用于政策咨询解答,同步加强政策知识库建设并持续丰富完善,围绕各类高频政策咨询事项以视频、图解、文字等形式予以解答,推动政策咨询知识库与其他各类政务知识库实行共建、共享、共用。

(牵头部门:政府办,责任部门:政府各部门;完成时限:2023年10月)

三、完善决策政民互动和公众参与机制

(一)推进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公开

16.各部门根据年度重点工作,确定本单位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经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在兴庆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于3月31日前向社会公开,公开率达到100%。

(牵头部门:政府办,责任部门:政府各部门;完成时限:2023年10月)

17.鼓励通过公开征集意见的方式,引导社会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内事项开展;社会公众参与率达到100%、公开征集意见不少于30日。

(责任部门:各决策单位;完成时限:2023年10月)

18.决策出台后1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意见的征集、采纳情况以及较为集中意见不予采纳的原因,并公开通过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民意调查等其他方式社会公众参与意见征集的情况。

(责任部门:各决策单位;完成时限:2023年10月)

19.公开征集意见的政策草案要同步开展解读,讲明讲透政策初衷和内涵,更好引导公众发表意见建议。

(责任部门:各决策单位;完成时限:2023年10月)

(二)优化政民互动主渠道建设

20.统筹做好各类热线电话、领导信箱、网络征集等政民互动渠道的日常维护,严格落实各渠道办理时限,规范做好留言选登。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中国政府网网民留言转办工作的具体要求,压实承办单位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办理时限,确保回复质量。

(责任部门:政府办、城运中心;完成时限:2023年10月)

21.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线上办理,依托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平台,推行在线上线下、PC端手机端实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管理,确保接收、登记、答复、邮寄、办结归档、复议诉讼报备等关键节点全程留痕、可追可溯。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会商协调机制为保障,对疑难件进行深入分析研讨处理,由司法部门加强合法性审查,不断提升申请的针对性、办理的实效性和答复的精准度,切实降低纠错率、败诉率。

(责任部门:政府办;完成时限:2023年10月)

(三)深度推进政府开放

22.持续打响“政府开放月”宁夏政务公开品牌,常态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严格落实《银川市兴庆区“政府开放日”工作方案》(银兴政办发〔2021〕44号)、《兴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做好2023年“为民办实事”开放日活动工作的提示》等文件要求,按照“制定方案、发布公告、组织实施、报送结果”(包括活动内容、现场图片等)原则,分别做好“政府开放日”和“为民办实事”开放日活动。

(牵头部门:政府办,责任部门: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限:2023年10月)

四、完善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和管理保障机制

(一)推开村务公开试点

23.以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为抓手,依托《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全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宁政办发〔2020〕15号)精神,严格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区村务公开试点工作的通知》(宁政公开办发〔2022〕13号)要求,认真学习永宁县试点经验,切实做到全面铺开、整体推进。

(牵头部门:政府办,责任部门:民政局、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限:2023年10月)

24.推广职能职责一键查询。健全完善职能职责公开机制,打通政府同人民群众联系的桥梁纽带。线上在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乡镇(街道办事处)子栏目,增加村民委员会(社区)基本信息等相关内容和二维码;线下在乡镇(街道办事处)挂墙展示本区域各村民委员会(社区)二维码、在村民委员会(社区)挂墙展示本区域基本信息等相关内容和二维码,所有内容模式和门户网站保持一致、互相呼应、彼此映衬。村民委员会(社区)基本信息要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相关内容包括村民委员会(社区)简介、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电话、办公时间、乘车路线、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等,及时动态管理、更新调整,全面展现政府机构配置情况。

(牵头部门:政府办,责任部门: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限:2023年10月)

(二)规范公开平台建设

25.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管理,抓好信息审核、内容监测和安全防护、应急保障,做好日常巡查与维护,确保政府网站和各类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以消除“指尖形式主义”为契机,持续规范网络工作群管理,切实纠正网络泄密失密和形式主义等问题,有效减轻社会公众和基层部门负担,有效杜绝“指尖泄密”。

(牵头部门:政府办;责任部门: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限:2023年10月)

26.不断提升政府网站服务能力。政府网站以“为民、便民、利民、惠民”为根本出发点,对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具体规定,年内对政府网站页面、栏目、内容等进行全面规范和优化,满足公众通过不同终端访问政府网站的需求,持续提升网站访问体验和服务能力。政府网站适老化与无障碍阅读达到100%。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平台)建设,有序、及时、集中、规范发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加强公开后信息管理,定期清理过时、失效内容,避免信息散乱无序,防范汇聚风险.规范做好“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网民留言办理答复。

(责任部门:政府办,完成时限:2023年10月)

(三)规范政府公报内容及形式

27.及时关注、适时了解《兴庆区政府公报》寄送地址和配送使用等情况,特别是档案馆、图书馆、政务服务大厅和法检两院以及乡镇(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社区)等,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要提前告知变更情况、及时调整地址、数量和范围。要将本机关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于正式印发后5个工作日内报送兴庆区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选登。

(牵头部门:政府办,责任部门: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限:2023年10月)

(四)大兴调查研究之风

28.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围绕基层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等各项任务落地落实情况,找准本领域本地区政务公开的短板弱项,政务公开办组织开展兴庆区内各单位的学优补短、互观互比、赶超提升,切实提高辖区政务公开整体水平。

(牵头部门:政府办,责任部门: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限:2023年10月)

(五)强化业务工作指导

29.切实履行政务公开法定职责,采取点对点培训、面对面指导和编发典型案例等方式,加大政务公开业务指导力度。各单位要配齐配强“政策熟、业务精、能力强”的政务公开专职工作人员,保持人员队伍的稳定性、持续性和兼容性,也可安排人员到政务公开办公室跟班学习,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专业化能力和水平。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管理,各单位发生人员变动和工作调整要做好交接,并及时向政务公开办公室报备。

(牵头部门:政府办,责任部门: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限:2023年10月)

(六)坚持正向激励

30.各单位要深入挖掘提炼本单位在政务公开创新做法和典型经验,积极向政府办公室和各主流媒体推介,着力打造兴庆区政务公开品牌效应,全面宣传政务公开的新举措、新成效。

(牵头部门:政府办,责任部门: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限:2023年10月)

31.建立“年初建账、年中查账、年底交账”的台账式绩效考评赋分机制,提高考核区分度,持续推进高质量政务公开。

(牵头部门:政府办,责任部门: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限:2023年10月)

32.各单位要根据本要点制定本单位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并同步梳理形成工作台账,工作台账要明确责任主体和落实时限,实时跟进推动,确保落实到位。落实本要点进展情况务必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10日前报送至兴庆区政务公开办公室,并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及时公布、接受监督。政务公开办将对上一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对未完成的依法督促整改、依规清理销号。

(牵头部门:政府办,责任部门: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限:2023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