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充分发挥工会的民主参与、民主监督、社会调节的作用,进一步深化政府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决定建立与兴庆区工会联席会议制度,《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已经兴庆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7月10日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
第一条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善党对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领导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政府与工会的联系,充分发挥工会的民主参与、民主监督作用,积极推进政府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团结引领广大职工为推动全面建设宜居宜业美丽幸福兴庆积极贡献智慧和力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加强联席会议制度建设,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推动兴庆区工会工作紧紧围绕铸牢共同体意识主线的具体举措,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障措施,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有利于保障公民有序参与政治的权力,完善政府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珍惜民力的决策机制。
第三条兴庆区政府与兴庆区总工会通过联席会议进行直接沟通和协商,研究经济社会发展及职工队伍稳定中的重大问题,妥善处理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把政府决策和主张变成广大职工群众的自觉行动。
第四条联席会议的主要内容:
1.兴庆区政府通报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重要工作部署以及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法规政策措施的制定、执行情况和取得的成效。
2.研究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有关政策措施,推动劳动和技能竞赛广泛开展,充分发挥劳模工匠示范引领作用,动员广大职工群众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围绕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建功立业;研究解决维护劳动领域政治安全等方面的重要事项,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3.研究解决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签订、社会保险缴纳、职工身心健康关爱、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等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落实问题,职工民主政治权利、精神文化需求、参与社会事务管理问题,以及劳动模范服务管理、困难职工生产生活问题。
4.通报兴庆区总工会重点工作部署、举措和成效等情况,反映职工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和意见;研究解决工会需要政府支持帮助解决的问题。
5.通报上一次联席会议议定事项落实情况。
6.兴庆区政府对工会工作提出希望和建议。
7.其他需要联席会议研究的事项。
第五条联席会议的议题由兴庆区总工会提出,报政府审定。
初步提出。通过广泛征集乡镇街道级工会、商贸物流服务中心工会意见,初步提出议题建议。
沟通调研。兴庆区总工会初步提出的议题建议与兴庆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以及政府办公室进行充分沟通,制定具体调研方案,采取抽样调查、问卷调查、随机抽查、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等方式组织开展联合专题调研,对议题内容进行修改完善,并就议题形成一致意见(如难达成一致,由兴庆区政府办公室协调)。
初审报送。完善后的议题经兴庆区总工会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报兴庆区政府办公室初审。
议题确定。兴庆区政府办公室初审通过后,报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批准确定。
第六条联席会议由兴庆区总工会提请政府共同组织召开,每年至少召开1次;如遇特殊情况和重大问题,经兴庆区总工会提请政府研究同意,可临时召开。联席会议筹备工作由兴庆区政府办公室和兴庆区总工会共同承担。
联席会议一般由兴庆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或由兴庆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委托有关负责同志主持。出席联席会议人员包括兴庆区政府有关负责同志,兴庆区总工会主要负责同志和有关负责同志,与议题相关的兴庆区部门(单位)负责同志以及其他需要出席会议的人员。可视情况邀请劳模先进代表、职工代表、基层工会干部等参加会议。
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应形成会议纪要,经兴庆区政府办公室会同兴庆区总工会审核后,由兴庆区政府区长或政府区长委托的副区长签发。联席会议作出的决议由兴庆区总工会和有关部门(单位)负责落实;应由政府解决的事项由兴庆区政府牵头,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能分工分别抓好落实,并由兴庆区总工会梳理汇总落实进度,在下次联席会议上通报工作推进情况。
兴庆区政府办公室会同兴庆区总工会督促检查相关事项落实情况。
联席会议的其他事宜,由兴庆区政府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与兴庆区总工会主席或副主席协商确定。
第七条兴庆区主要新闻媒体负责联席会议的宣传报道,兴庆区总工会利用各类工会宣传阵地积极宣传政府对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关怀重视,为工作开展和制度落实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第八条各乡镇街道、商贸物流服务中心要参照本制度,建立健全本级政府与同级工会联席会议制度。
第九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2016年2月24日印发的《关于印发兴庆区人民政府与兴庆区工会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银兴政办发〔2016〕13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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