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经核实,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您反映黄河流域农田补偿不一致的相关问题。
二、办理过程及结果
2019年12月,为实施黄河银川段两岸河滩地收回整治生态修复项目,根据银川市下发《关于印发<黄河银川段两岸河滩地收回整治生态修复工作方案>的通知》(银政办发〔2019〕127号)和《关于印发<兴庆区河滩地收回实施方案>的通知》(银兴政办发〔2019〕70号)文件精神,通贵乡人民政府于2019年9月至10月期间,对通贵乡境内滨河大道以东、黄河中轴线以西的土地进行了实地测绘、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完成了河滩地收回通贵段整治范围内每一宗河滩地、责任地面积、承包经营等情况的复核确认工作,并于2019年11月开始对以上河滩地进行收回、责任地进行流转。按照《黄河银川段两岸河滩地收回整治生态修复工作方案》关于河滩地收回方式及开垦补偿费补偿标准规定:已确权登记属于责任地的,按600元/亩/年进行流转;自主开发开荒的,以开垦补助费形式按2000元/亩收回土地;其他用地无偿收回。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如还有问题可咨询兴庆区通贵乡人民政府(0951-8762245)。祝您生活、工作愉快!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