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长信箱”网民留言的答复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经核实,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您反映银新居房屋中介公司不予退还定金的问题。
二、办理过程及结果
经兴庆区住建交通局和胜利街街道办事处与该中介公司联系,该中介公司已退还您1000元。2025年4月29日工作人员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满意。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如还有问题可咨询兴庆区住建交通局(电话:0951-8585593)。祝您生活、工作愉快!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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