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涛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府各部门并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银川市兴庆区委员会关于高涛等同志任职的通知》(银兴党干发〔2019〕29号)文件精神,经兴庆区人民政府党组研究,决定:
高涛挂职任兴庆区财政局副局长;
达军挂职任兴庆区国控公司副总经理;
张炜挂职任兴庆区商务和经济技术合作局副局长。
高涛、达军、张炜3名同志挂职期为1年,挂职期满后挂任职务自然免除。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政府
2019年5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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