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104-100/2020-00036 文  号 银兴政干发〔2020〕2号 生成日期 2020-01-09
发布机构 兴庆区政府办 责任部门 兴庆区政府办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关于马淑娟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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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府各部门并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银川市兴庆区委员会关于马淑娟等同志任职的通知》(银兴党干发〔2019〕126号)文件精神,经兴庆区人民政府党组研究,决定:

马淑娟任兴庆区胜利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任海燕任兴庆区凤凰北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马金兰任兴庆区银古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马淑娟、任海燕、马金兰3位同志所任职务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自文件下发之日算起。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政府

2020年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