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104-100/2021-00034 文  号 银兴政干发〔2020〕18号 生成日期 2020-12-02
发布机构 兴庆区政府办 责任部门 兴庆区政府办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关于杨璞玉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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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府各部门并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杨璞玉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银兴党干发〔2020〕61号)文件精神,经兴庆区人民政府党组研究,决定:

杨璞玉任兴庆区中山南街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春华任兴庆区解放西街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宝宁任兴庆区玉皇阁北街街道办事处主任,免去兴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朱成业任兴庆区丽景街街道办事处主任,免去兴庆区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张艳任兴庆区新华街街道办事处主任;

顾小梅任兴庆区富宁街街道办事处主任,免去兴庆区中山南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李应龙任兴庆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黑金豹任兴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马粼源任兴庆区商务和经济技术合作局副局长;

免去赵艳华兴庆区燕鸽湖管委会主任(兼)职务;

免去宋辉兴庆区玉皇阁北街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免去李刚兴庆区富宁街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免去高平兴庆区新华街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免去苏敏兴庆区新华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任菊霞兴庆区新华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姜旭兴庆区文化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王喆兴庆区解放西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马彬兴庆区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以上同志中李应龙、黑金豹、马粼源3名同志所任职务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自文件下发之日算起。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