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府各部门并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杨璞玉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银兴党干发〔2020〕61号)文件精神,经兴庆区人民政府党组研究,决定:
杨璞玉任兴庆区中山南街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春华任兴庆区解放西街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宝宁任兴庆区玉皇阁北街街道办事处主任,免去兴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朱成业任兴庆区丽景街街道办事处主任,免去兴庆区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张艳任兴庆区新华街街道办事处主任;
顾小梅任兴庆区富宁街街道办事处主任,免去兴庆区中山南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李应龙任兴庆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黑金豹任兴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马粼源任兴庆区商务和经济技术合作局副局长;
免去赵艳华兴庆区燕鸽湖管委会主任(兼)职务;
免去宋辉兴庆区玉皇阁北街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免去李刚兴庆区富宁街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免去高平兴庆区新华街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免去苏敏兴庆区新华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任菊霞兴庆区新华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姜旭兴庆区文化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王喆兴庆区解放西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马彬兴庆区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以上同志中李应龙、黑金豹、马粼源3名同志所任职务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自文件下发之日算起。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