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府各部门并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银川市兴庆区委员会关于张军等同志任职的通知》(银兴党干发〔2023〕27号)文件精神,经兴庆区人民政府党组研究,决定:
张军任兴庆区财政局副局长(挂职),免去兴庆区商务和经济技术合作局副局长(挂职)职务;
龚倩倩任兴庆区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副局长(挂职);
胡鸣悦任兴庆区玉皇阁北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挂职);
免去马晓娟兴庆区文体活动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陈远远兴庆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挂职)职务;
免去丁小军兴庆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挂职)职务;
免去丁岩兴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挂职)职务;
免去田凯旋兴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挂职)职务;
免去唐锋兴庆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副局长(挂职)职务;
免去王瑞雪兴庆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副局长(挂职)职务;
免去杨旭兴庆区商务和经济技术合作局副局长(挂职)职务;
免去马慧兴庆区商务和经济技术合作局副局长(挂职)职务;
免去李鑫兴庆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挂职)职务;
免去王斌兴庆区综合执法局副局长(挂职)职务。
以上同志中张军、龚倩倩、胡鸣悦同志挂职期1年,挂职期满挂任职务自然免除。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