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府各部门并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银川市兴庆区委员会关于陈一诺等同志任职的通知》(银兴党干发〔2023〕32号)精神,经兴庆区人民政府党组研究,决定:
陈一诺任兴庆区发改局副局长(挂职);
闫文任兴庆区科技工信局副局长(挂职);
樊佳培任兴庆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乡村振兴局)副局长(挂职);
王逸林任兴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挂职)。
以上同志挂职期1年,挂职期满挂任职务自然免除。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6日
索 引 号 | 116401020100910736/2023-00095 | 文 号 | 银兴政干发〔2023〕12号 | 生成日期 | 2023-06-26 |
发布机构 | 兴庆区政府办 | 责任部门 | 兴庆区政府办 | 关 键 字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是否有效 | 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