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部门信息公开 > 兴庆区政府办公室 > 信息公开年报

兴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30 来源:兴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号: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从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兴庆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准确把握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银川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和部署,准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落实主动公开要求,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稳步推进政府信息管理,持续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完善健全监督保障机制,确保实现公开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范围广泛的良好局面。

(一)主动公开。兴庆区以《条例》为依据,对照自治区、银川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共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公示栏、新闻媒介等各类渠道公开政府信息7000余条,其中新闻媒介600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受理依申请公开,对受理申请予以登记,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2022年以来,兴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自治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抓紧落实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重点任务的通知》(宁政公开办发〔2020〕6号)等文件要求,规范、细化政府信息管理工作。2022年,审核政府(办)公文242件,依申请公开类9件,此件公开类41件,主动公开率达100%。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审查制度。梳理政府信息在公开平台发布栏目、信息,坚持发布前“三审三校”严抓审核,发布后定期复核,实现文件有效性管理,进一步规范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重新梳理出法定主动公开栏目;深入推进政务新媒体清理规范和优化整合,动态调整兴庆区政务新媒体矩阵,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分类展示。

(五)监督保障。兴庆区政务公开办公室配备2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信息审查制度,对信息发布遵循“谁主管谁公开”“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做到“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确保各项目标落实到位。2022年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问题开展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对标对表自治区、银川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还存在政策吃的不透、概念把握不准,执行中出现偏差、打了折扣;二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政策理论不精、业务水平不强、能力素质不高,综合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监督机制还有待于进一步健全、监督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被动接受上级检查的多,自觉进行自查和抽查的少。

(二)改进措施。一是重点围绕《条例》、年度政务公开要点等政策文件要求,开展系统的、全面的、深入的学习,做到完整准确理解领会,为做好2023年全年政务公开工作打捞基础;二是重点围绕政府门户网站运行维护、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文件公开、错敏信息查纠、加大解读和宣传力度等方面开展专项培训,持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水平;三是健全完善监督检查机制,紧盯易错易漏事项,对标年度政务公开要点内容定期开展自查自检,重点时段实行24小时巡网,对发现问题不遮掩、不回避、不打折扣,扎扎实实进行问题整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兴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治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银川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紧抓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准确公开所涉及领域政务信息,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一是贯彻落实《关于印发银川市兴庆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任务落实台账》对标对表细化措施、逐项落实,并将落实情况及时上报。二是将政务公开纳入绩效考核管理范畴,制定考核细则,对在政府网站各栏目更新情况、发布信息质量、规范程度及政务新媒体运维等情况进行通报,梳理更新政务公开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并登记备案,做到专人负责、专人运维。组织2次政务公开专题培训,同时加强兴庆区内部各单位间沟通交流。通过各项制度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三是及时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为民办实事、人大政协议案建议提案办理情况等,督促其他各有关单位做好教育医疗、养老服务、稳岗就业等群众热切关注点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四是切实推进依申请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规范登记、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流程,完善办理会商机制,加强部门协作,确保办理高效规范,答复明确合法。要以《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为依据,及时与法律顾问沟通对接,依规按期进行答复,准确适用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五是公文类信息公开工作必须按照依法、及时、高效的原则,在公文产生的过程中同步确定其公开属性。政府(办)公文属性审查实现全覆盖,主动公开率达100%六是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审查制度。及时梳理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的栏目、信息。坚持发布前“三审三校”严抓审核,发布后定期复核,实现文件有效性管理。七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及《自治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细则(试行)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强化“两微一端”平台建设,优化完善公开平台渠道,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建设。

本机关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兴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直接与兴庆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电话:0951—6720816;传真:0951—6721092〔注:兴庆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306)收〕。本报告电子版可在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qq.gov.cn/)查阅或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