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兴庆区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2022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财政拨款支出总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七、部门收支总表
八、部门收入总表
九、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兴庆区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概况
为推进环卫事业可持续发展,提高环卫作业质量,合理利用环卫资源,兴庆区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推行城乡环卫一体化运行,实现管干分离新体制,建立环卫作业一体化、社会化服务体系。环卫中心机构改革后,隶属于兴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按照机构编制设置履行相关职责。
一、主要职责
参与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规章、发展规划、技术标准和作业规范的制修订;受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对辖区市容环境卫生保洁和固体废弃物(含生活垃圾、城市建筑垃圾、城市粪便等)收集运输处理的作业质量、设施设备运行、安全管理以及公共厕所规范化管理实行监督、检查,承担建成区市容环境卫生项目考核的具体工作;对辖区环境卫生中标企业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市容环境卫生数字化监管平台的管理;负责环境卫生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应用和培训;负责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市容环境卫生应急保障工作;确保辖区环境卫生工作合理有序,健康高效、和谐平衡发展,促进环卫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机构设置
根据兴庆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及人社局相关文件精神,现有48名工作人员(其中在编人员14名,政府聘用人员34名),设主任1名。内设中心综合办公室、城市督查组(含环境卫生督查室、清洁清运督查室)等。
(一)中心综合办公室
主要负责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公文处理、会议会务、材料撰写、 资料报送、考核核算、工作协调;人事管理、资产管理、档案管理、工青妇; 信息收集、宣传报道、 经验总结等工作。配备内务办公车1辆,设主任1名。
(二)城市督查组
1、环境卫生督查室。主要负责对建成区范围内南北两片区外包服务公司环卫作业、设施设备、车辆运行、办公场所等情况进行协调管理,巡查检查、考核评分; 同时对各街道办事处从事监管考核人员进行指导和培训。
环境卫生督查室按照南北两片区外包服务分为环境卫生督查一组、环境卫生督查二组;配备督查办公用车各1辆,设组长各1名。
2、清洁清运督查室。主要负责对建成区范围内南北两片区外包服务公司公厕管理、垃圾清运、设施设备、车辆运行等情况进行协调管理、巡查检查、考核评分,同时对各街道办事处从事监管考核人员进行指导和培训。配备督查办公用车1辆,设组长1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银川市兴庆区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是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是纳入2022年度部门预算的独立核算单位共 1个,兴庆区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包括:
(1)单户录入 1 户,其中含单位 1个,占单位总数的 100 %。
(2)事业单位汇总录入 1户,其中含单位 1 个,占单位总数的 100 %。
(3)按单位基本性质划分:事业单位1个
(4)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单位1个。
(5)纳入兴庆区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的一级预算单位。
兴庆区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兴庆区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兴庆区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638.412904 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638.412904 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638.412904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 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支出预算 638.412904 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0 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38.412904 万元。
二、关于兴庆区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兴庆区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628.412904 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安排支出 628.412904 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减少)536.15 万元,下降85.32 %。下降原因为2021年主要指标并入住建局核算。
人员经费 602.601904 万元,主要包括:30101基本工资57.1068万元、30102津贴补贴29.1856万元、30103奖金22.4万元、30107绩效工资36.3696万元、30108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15.8431万元、30109职业年金缴费7.9216万元、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1.2009万元、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2.494404万元、30113住房公积金32.7768万元、30114医疗费4.8万元、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79.8251万元、30302退休费 138.6万元、30305生活补助0.6万元、30307医疗费补助23.1万元、303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378万元。
公用经费 25.811 万元,主要包括:30201办公费2.2万元、30205水费0.4万元、30206电费0.5万元、30207邮电费1万元、30228工会经费5.511万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万元、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2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兴庆区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 10 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安排支出 10 万元,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安排支出 0 万元。
三、关于兴庆区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兴庆区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 1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 14万元,公务接待费 0万元。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比2021年减少28.5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增加(减少)0 万元,主要原因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无;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28.5万元,主要原因事业单位改制,报废10辆车辆;公务接待费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无。
四、关于兴庆区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单位:兴庆区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单位:
(一)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兴庆区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0 元,其中:本年收入安排支出 0 万元,上年结转资金安排支出 0 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决算数)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
(二)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兴庆区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0 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安排支出0 万元,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安排支出0 万元。
五、关于兴庆区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2022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兴庆区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2022年收入总预算 638.412904 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638.412904 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支出总预算 638.41290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638.412904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
本年收入包括:财政拨款预算收入638.412904万元,占 100 %;事业预算收入0 万元,0%;上级补助预算收入 0 万元,占 0 %;附属单位上缴预算收入 0 万元,占 0 %;经营预算收入 0 万元,占 0 %;债务预算收入 0 万元,占 0 %;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 0 万元,占 0 %;投资预算收益 0 万元,占0 %;其他预算收入0 万元,占 0 %。
本年支出包括:行政支出0万元,占0%;事业支出 638.412904万元,占 100%;经营支出0万元,占0 %;上缴上级支出 0万元,占 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 万元,占 0%;投资支出 0 万元,占 0 %;债务还本支出0 万元,占0%;其他支出0 万元,占0%。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银川市兴庆区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是本级的一级预算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费用 25.811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银川市兴庆区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政府采购预算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银川市兴庆区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占用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房屋 904 平方米,价值259.871306万元;土地 0平方米,价值0 万元;车辆 231辆,价值7841.787188万元;办公家具价值 31.59万元;其他资产价值986.776027万元。国有资产分布情况为:
本级部门房屋 904 平方米,价值259.871306万元;土地 0平方米,价值 0万元;车辆231辆,价值7841.787188万元;办公家具价值 31.59万元;其他资产价值986.776027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2年银川市兴庆区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未开展重点项目绩效评价。
(五)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银川市兴庆区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无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兴庆区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名词解释
1、本年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2、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3、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是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5、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6、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7、人员经费:是指单位基本支出中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8、日常公用经费:是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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