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自治区及银川市有关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有关规定,以下1户申请户籍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经申请,通过初步核查,符合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1月23日至11月27日(五个工作日)。在此期间如认为公示的家庭不符合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条件,可采取写信、电话及来访的方式向兴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8616197 邮编:750001
公示期满后,经核查无异议将上报银川市住房保障中心进行复审。
序号 | 姓 名 | 证件号码 | 街 道 | 居委会 | 保障方式 |
1 | 张婷 | 62272319****031427 | 前进街办事处 | 陶瓷社区居委会 | 限价商品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