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自治区及银川市有关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有关规定,以下29户申请户籍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经申请,通过初步核查,符合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0月30日至11月5日(五个工作日)。在此期间如认为公示的家庭不符合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条件,可采取写信、电话及来访的方式向兴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8616197 邮编:750001
公示期满后,经核查无异议将上报银川市住房保障中心进行复审。
索 引 号 | 640104-107/2021-00035 | 文 号 | 生成日期 | 2020-10-30 | |
发布机构 | 兴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责任部门 | 兴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关 键 字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是否有效 | 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