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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30 来源:兴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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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从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兴庆区住建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兴庆区委、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结合城乡建设领域工作实际,深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领域,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效能。

(一)主动公开。2022年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微博、政务公开栏等多种公开渠道,及时、全面、准确地主动公开项目建设、住房保障、重点工作等各类政府信息118条。

(二)依申请公开。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认真落实依申请各项制度规定,积极稳妥做好依申请工作。上年无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年新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4件,办结64件;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行政复议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结合工作实际完善相关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制度,进一步规避文字错误、用语错误,确保信息质量,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确保发布信息符合发布规范,使政务信息工作不断规范化、制度化。

(四)平台建设。强化政府门户网站作用,聚焦重点建设项目、保障性住房等内容,切实做好门户网站运行维护工作,进一步提升公开内容的权威性、全面性。强化政务微博互动作用,聚焦民生热点关注,及时收集处理,回应群众关切。

(五)监督保障。严格规范信息公开制度,按照“谁制定、谁审查、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责任直接落实到人,加强信息发布质量监督和审核,及时开展信息公开自查工作,确保不出现违规、虚假的信息,进一步提升网络信息安全。2022年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的行政复议1起,行政复议为其他结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4

0

0

0

0

0

6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2

0

0

0

0

0

6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4

0

0

0

0

0

6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1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2022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水平有所提高,但面对群众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需要进一步统一规范、健全制度,使信息公开工作在各职能科室之间高能高效运作。二是公开范围有待进一步全面。因我局条线多、职能多、事务多,群众对行政事务的关注度高,对信息公开的范围和要求也相对较高,因此需要随着社会发展对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形式进行拓展。

(二)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规范流程。严格按照信息公开的范围、渠道、流转程序、保密审查制度等进行信息公开。二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对基层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把坚定不移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信念在全局上下贯彻落实。三是进一步完善功能。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及形式,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全面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网和便民服务中的各项功能,为公众提供自助获取信息更多的方式。四是进一步落实责任。从严把好政府公开信息的质量关,进一步落实责任到人,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贯彻落实《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银川市兴庆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及同步编制的《任务落实台账》,对照台账细化措施、逐项落实,并将落实情况按时上报。将政务公开纳入本年度绩效考核评分依据之一,另外,及时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为民办实事、人大政协议案建议提案办理情况等,并做好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住房保障群众热切关注点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切实推进依申请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健全规范登记、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流程,完善办理会商机制,加强部门协作研究,确保办理高效规范,答复明确合法,防范法律风险。

2.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本机关2022年共收到64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银川市兴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0951-8616226。地址:银川市兴庆区贺兰山东路2号,邮编:75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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