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国土资厅函[2016]754号《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新建银川至西安铁路宁夏段控制性工程先行用地的复函》及2016年7月18日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精神,银川市决定实施银川至西安铁路工程项目,具体由辖区政府负责征地拆迁工作。按照兴庆区政府的安排部署,该项目涉及征收兴庆区掌政镇永南村土地约74亩(具体以实际丈量为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实施部门: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政府
二、项目名称:银川至西安铁路工程项目
三、被征收土地位置:该项目位于掌政镇永南村,黄河以西,惠农渠以东,长约2500米,宽约18米(具体以勘测定界图为准)。
四、被征地的单位及征地面积:永南村集体土地约74亩。
五、征收补偿安置标准:征收补偿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文件(宁政发【2015】101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宁夏回族自治区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附着物补偿参照《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银川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及拆迁安置补偿办法的通知》(银政发【2010】240号)文件规定执行。
六、补偿登记:被征收人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或者其它权利人应该在本公告规定的登记期限内,持土地、房屋权居证书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报到掌政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1、登记地点:兴庆区掌政镇人民政府
2、登记时间:2016年7月22日至8月22日
七、被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补偿登记的,其补偿内容以市国土资源局及兴庆区政府有关部门的勘测丈量为准。
八、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内容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16年7月22日前以书面形式送达银川市国土资源局及兴庆区征地拆迁办公室。
九、市国土资源局、兴庆区征地拆迁办公室负责受理对本公告内容的查询以及实施中存在问题的举报。查询、举报电话为:0951-6899795、0951-8616200。
十、被征收人对此次征收行为不服的,可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政府
2016年7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