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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40102010090986C/2024-00006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4-01-29
发布机构 兴庆区中山南街街道办事处 责任部门 兴庆区中山南街街道办事处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银川市兴庆区中山南街街道办事处 2024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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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庆区中山南街办事处

2024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1、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6、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7、部门收入预算表

8、部门支出预算表

9、部门项目支出预算年度绩效指标申报表

第三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中山南街办事处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银川市兴庆区中山南街街道办事处成立于1958年,位于银川市兴庆区东南部,辖区东起丽景南街,南到宝湖东路,西至中山南街(胜利街),北到解放东街,辖区面积3.94平方公里,是银川市政治、文化和商业贸易的中心区域。作为兴庆区政府的派出机构,中山南街街道办事处下设七个社区,承担着所辖区域内的党建、精神文明、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劳动保障、民政救助、环境卫生、文化体育、教育、社区服务等政府多项职能。

(1)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党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负责辖区内的地区性、群众性、公益性、社会性工作。

    (2)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积极组织以提高市民素质为目的的活动,树立文明新风。

(3)按照职责范围,负责辖区内的城市建设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服务工作。

(4)负责辖区内的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依照有关规定做好出租屋和外来暂住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民事调解,法律服务工作,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

(5)负责社区建设和管理,积极开展社区服务工作,发动和组织社区成员开展各类社区公益活动;负责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区文化、科普、体育、教育等工作。

(6)负责计划生育、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管理、初级卫生保健、民兵、兵役、侨务等工作;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保障少数民族的权益。

(7)指导和帮助居民委员会搞好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发挥居委会的群众自治组织作用。

(8)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风、防火、防震、防灾和抢险工作。

(9)向区委、政府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

(10)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兴庆区中山南街街道办事处部门预算编制单位机构数1个,单位基本性质属行政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预算级次为一级预算单位。无纳入中山南街街道办事处2024年部门预算的二级预算单位。



兴庆区中山南街办事处2024年部门预算——部门

  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兴庆区中山南街办事处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中山南街办事处2024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819.5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19.57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19.5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819.57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6.6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7.8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4.1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15.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5.99万元。

二、关于兴庆区中山南街办事处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中山南街办事处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91.2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安排支出391.26万元,上年结转资金安排支出0万元。比2023年执行(6,581,583.14)增加266.90万元,下降40.55%。

人员经费357.28万元,主要包括:人员经费619.600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78.48万元、津贴补贴74.55万元、奖金90.24万元、社会保障缴费64.49万元、退休费15.46万元、医疗费3.90万元、医疗补助费3.52万元、住房公积金26.14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50万元;

公用经费33.9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10万元、取暖费11.00万元、工会经费2.7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0万元、其他交通费7.1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00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中山南街办事处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428.3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安排支出428.31万元,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安排支出0万元。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民政管理事务(02)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08)2024年预算51.80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26.90)增加29.90万元,增长111%。主要用于新宁社区和民乐警务室办公用房的租赁费及7个社区日常办公、开展活动的经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2024年预算24.39万元,2023年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政府聘用人员和包干人员社保缴费;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11)2024年预算12.31万元,2023年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政府聘用人员和包干人员医保缴费;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2024年预算19.85万元,2023年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政府聘用人员和包干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城乡社区支出(212)城乡社区公共设施(03)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99)2024年预算115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137.75万元)增加22.75万元,下降16.5%。主要用于南门广场及周边区域物业服务费。

三、关于兴庆区中山南街办事处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中山南街办事处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5.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5.0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

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与2023年预算数一致,主要原因为本年度车辆保有量没有变化。

  四、关于中山南街办事处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中山南街办事处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五、关于中山南街办事处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中山南街办事处2024年收入总预算819.5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19.57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支出总预算819.57元,其中:本年支出819.57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

本年收入包括:财政拨款预算收入819.57万元,占100%;无事业预算收入;无上级补助预算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预算收入;无经营预算收入;无债务预算收入;无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无投资预算收益;无其他预算收入。

本年支出包括:行政支出819.57万元,占100%;无事业支出;无经营支出;无上缴上级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无投资支出;无债务还本支出;无其他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中山南街办事处本级1个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3.98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42.78)减少8.80万元,下降20.5%。主要原因是: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支出,资金主要用于保障民生及日常工作运转的必要开支。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中山南街办事处政府采购预算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山南街办事处占用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房屋311平方米,价值(原值)10.80万元,现已提完折旧,账面净值为0元;土地 0平方米,价值0万元;车辆2辆,原值16.75万元,净值3.16万元 ; 办公家具价值42.45万元;其他资产价值 85.57万元。国有资产分布情况为:

本级部门房屋311平方米,价值(原值)10.80万元,现已提完折旧,账面净值为0元;土地 0平方米,价值0万元;车辆2辆,原值16.75万元,净值3.16万元 ; 办公家具价值42.45万元;其他资产价值 85.57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4年中山南街办事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

2024年中山南街办事处重点项目为南门广场及周边区域物业服务,预算金额115.00万元。南门广场于2017年底进行了改造整治,于2018年通过政府招标,引入宁夏安欣物业服务公司进驻服务,服务范围:广场面积31000平方米,小吃街15400平方米,南门广场新运东巷2900平方米,新运西巷1933平方米,服务内容包括卫生保洁、垃圾清运、污水井维护、公厕设备维护、广场喷泉、灯光管理等。

根据合同约定,中山南街办事处将按服务质量及服务内容组织社区及办事处主管工作人员及相关代表进行自评。

(五)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中山南街办事处2024年部门预算——名词解释



1、本年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2、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3、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是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5、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6、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7、人员经费:是指单位基本支出中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8、日常公用经费:是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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