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部门信息公开 > 兴庆区中山南街街道办事处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社会救助

  • 11640102010090986C/2023-00029
  • 兴庆区中山南街街道办事处
  • 兴庆区中山南街街道办事处
  • 有效
  • 2023年03月17日
兴庆区中山南街2023年3月份社会救助资金发放情况
时间:2023年03月17日 来源:兴庆区中山南街街道办事处
字号: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一、低保金

低保标准: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620元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年4000元

城市低保75户,发放低保资金71935元。

二、高龄津贴

高龄低收入老年人津贴标准:

80-89岁:450元/人/月;

90-99岁:500元/人/月;

100岁以上:700元/人/月。

城市高龄低收入老年人1人,发放高龄津贴450元。

三、特困供养金

分散供养标准:每人每月833.33元

集中供养标准:每人每月1250元

为6名特困供养人员发放特困供养金7500元。

四、享受低保城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享受低保城市困难残疾人共44人,共发放生活补贴8900元。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