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属各办(中心):
为规范并有效促进控烟工作的开展,特制定以下奖惩制度。
一、考核范围
掌政镇政府办公楼所有办公区域、会议室、餐厅、民生服务大厅、党群活动服务中心、过道。
二、考核办法
考核采取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由镇控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考核,各办(中心)负责人是否履行控烟监督员和巡查员责任,发现来人办事吸烟,及时劝阻,保证控烟区内无人吸烟。
三、奖惩措施
1.控烟工作考核结果与年终考核挂钩,纳入评先评优统计分数2分。
2.年度评为优秀控烟监督员和巡视员的,给予肯定和证书鼓励。
四、奖惩制度
(一)镇控烟工作办公室每周不定期组织抽查,重点检查镇属各办(中心)控烟制度建立与落实情况,把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发放到相应办(中心),并要求及时整改。
(二)镇属各办(中心)须认真执行掌政镇控烟制度,认真执行控烟规定,负责所属区域内的控烟工作,发现办事群众、来访者吸烟,及时劝阻,保证控烟区内无吸烟者、无烟头。
(三)全镇所有机关干部职工不得在控烟区内吸烟,也不得穿着工作服在室外吸烟区吸烟,违反者若被情况属实,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第二次给予严重警告,第三次给予全镇通报批评并开始扣罚绩效奖励工资(起始额度为50元,以后每增加一次,扣罚额度为前一次额度的2倍,每月累计,从当季个人绩效奖中扣除);每年出现三次以上(含三次)违反控烟规定者,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四)各办(中心)负责人所对其所负责的办(中心)所有干部职工有教育监督责任,若干部在本办(中心)办公室内违反控烟规定被扣罚绩效奖励工资,按个人扣罚总额度的50%扣罚其所在的当季绩效奖励工资。
(五)所有扣罚额度由控烟工作办公室根据每季的检查结果汇总,报镇领导审批后,交镇财经服务中心执行,每季度在全镇公开栏公布。
(六)对无视掌政镇禁烟制度,造成重大影响的办(中心)或个人,将按规定交由镇纪委约谈。
(七)全镇设立“优秀无烟办(中心)奖”,在全镇开展创建“无烟掌政”活动中,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的办(中心),年度发放证书,给予精神鼓励。
(八)对戒烟成功的机关干部给予发放证书,加以精神鼓励。
(九)本制度从印发之日起执行。
(十)本制度由镇控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兴庆区掌政镇人民政府
2022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