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居民委员会:
现将《掌政镇社区工作者成员补选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兴庆区掌政镇人民政府
2022年5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掌政镇社区工作者补选方案
为认真做好新创家园社区、景城社区的补选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结合掌政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时间安排
2022年5月12日启动,新创家园社区、景城社区2022年6月25日前完成。
二、补选范围及缺额成员
新创家园社区工作者1名。景城社区工作者2名,原则上对拟补录对象作为候选人人选进行补选。
三、组织保障
成立掌政镇社区补选领导小组,并履行以下职责:
(1)宣传居民委员会选举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
(2)制定居民委员会选举方案;
(3)指导、监督居民选举委员会(以下简称选举委员会)依法开展补选工作;
(4)培训补选工作人员;
(5)受理补选工作中的反映和来信来访,并查处补选中的违法行为;
(6)检查验收和总结补选工作;
(7)承办补选的其他事项。
四、工作步骤
(一)补选准备阶段(2022年5月12—5月18日)
1.制定实施方案。新创家园居住人口多,流动性大,外出务工人员居多。景城片区管辖面积比较大,辖区厂矿、学校比较多,流动人口居多,要重点关注外来人口聚集、景城水岸住宅区等相关问题,对流动人口参选、干部交叉任职等问题做出预案, 确保补选工作顺利进行。
2.广泛宣传动员。通过发布公告、张贴标语、微信宣传等形式,集中宣传新创家园社区、景城社区居委会补选重要意义、政策程序、工作安排、纪律要求、法律法规等,补选的目的意义、方法步骤与操作规程,做到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充分调动广大居民参与和支持选举的积极性。
(二)补选实施阶段(2022年5月19日-2022年6月25日)
《全区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方案》规定“居民委员会成员要求辞职的,应当书面向居民委员会提出,由社区居民代表会议通过,并就缺额进行补选。同时,报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备案。补选的成员任期到本届居民委员会任期届满为止”。《宁夏回族自治区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指导规程》规定:“居民委员会成员由于被罢免、辞职、职务终止、死亡等原因出而形成的空缺,可根据需要经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进行补选。补选工作由居民委员会主持。补选按本规程有关程序进行”。鉴于疫情影响,故推迟进行。
1.补选对象标准、条件和资格审查
(1)居民委员会成员补选对象
按照兴庆区人民政府2019年12月3日常务会议纪要41号会议研究决定及《关于兴庆区2020年新增设置社区居民委员会、核定社区“两委”成员职数的批复》,补选后享受自治区财政核发任职补贴的社区“两委”成员职数,新创家园社区5人,景城社区7人(含交叉任职)。
(2)居民委员会补选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思想进步,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工作;2.热爱居民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社会工作相关业务知识,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3.年龄原则上要求在40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4.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注重从社区网格员、社会工作者、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人员中选拔优秀人才。鼓励动员社区社会组织、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中的优秀分子参与社区选举。鉴于横新创家园片区、景城片区移交掌政镇管辖时间短、社会事务等没有理顺,遗留问题较多等原因,年龄、学历可适当放宽。
2.完成已辞职和不在岗居委会成员的离职手续。
发布居委会成员职务自行终止(辞职)的公告,(公布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5月22日前将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决议上报镇政府。
召开居民代表会议议定补选工作方案、补选出缺的居委会成员,研究确定补选方式、补选投票日期、补选人资格条件、补选工作人员并发布公告。6月1日前将居民代表会议决议上报镇政府。
3.候选人的产生
(1)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由依法享有选举权的社区居民10人以上、户派代表5人以上或居民小组推选的代表3人以上联名提出,或由本社区居民自行报名;也可由兴庆区政府统一面向社会考选推荐。
(2)候选人资格审查。居民委员会应根据法律法规、有关文件精神和本居委会选举办法的规定,对产生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产生初步候选人。对不符合候选人条件的,取消其候选人资格,并在居民代表会议上予以通报。初步候选人名单应在选举日的七日前,以姓名笔画顺序公布。
(3)确定正式候选人。经推荐和资格审查,由居选举委员会召开人民代表大会,对候选人初步人选,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正式候选人,以得票多的确定为正式候选人,候选人一般应多于应选名额1-2人,被提名的候选人数与应选人数相等时,经镇补选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也可以实行等额选举。候选人自愿放弃候选人资格的,应当在候选人名单公布后2日内向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对候选人不足名额,应当按照原推选结果得票多少顺序依次递补。
4.投票前的准备工作
(1)介绍正式候选人。居委会应在公共场所或明显位置,规范张贴有关介绍材料,客观公正地向社区居民介绍正式候选人的情况。有条件的社区可组织正式候选人演讲,并解答居民或代表提出的问题,为候选人提供展示、宣传的机会,引导选民把那些政治素质好、群众威信高、工作能力强、热心为居民办事的人提名为候选人。社区选举委员会如发现候选人采用不正当的竞争手段,应及时制止。
(2)公布投票方式、时间、地点。(2022年6月19日前)在正式投票选举之前,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应将具体的投票方式、时间和地点向居民公布,同时报镇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3)印制选票。居委会应当根据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正式候选人名单和选举方式印制选票。
5.组织投票选举(2022年6月24日-6月25日)
(1)社区居民代表超过三分之二,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选举的过半数赞成票的始得当选。如候选人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
(4)当选人数少于应选人数时,不足的名额应当在没有当选的候选人中另行选举。另行选举时,根据第一次选举得票多少的顺序,按照差额数确定候选人名单。选举中得票多的当选,但得票数不得少于选票的三分之一。
五、选举结果报备
选举结束后,将居民委员会出缺成员选举结果报镇人民政府备案,新当选的居委会成员由镇人民政府颁发自治区民政厅统一印制的《当选证书》。当选的居委会成员由镇人民政府报兴庆区委组织部、民政局备案。
六、工作要求
(一)严格候选人条件。选好配强社区班子是社区补选工作的关键和首要问题。在社区居委会成员选举工作中,要从推进社区工作者职业化入手,严把选举“入口关”,真正把思想好、作风好、有文化、有本领,真心实意为群众办事,受到群众拥护的人选进社区居委会。
(二)强化社区居委会成员背景审查。严格按照任职资格和提名条件,对照《社区(村)“两委”成员负面清单》《村(居)民委员会成员负面清单》,加强对社区居委会成员背景审查和考察。考察中注意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重点了解提名候选人德才表现、是否涉黑涉恶、违反党纪国法、群众公认程度、廉洁自律、计划生育等情况。有村(社区)“两委”成员负面清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选为村社区居委会成员候选人。
(三)优化班子结构。推进居民委员会成员和党组织成员“交叉任职”。提高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的社区“两委”负责人比例,原则上至少确保有1名女性。
(四)严肃工作纪律。进一步规范候选人的竞争行为,凡在本次社区居委会选举中,存在候选人及其亲友直接或指使他人用财务或者其他利益收买本社区选民、工作人员或其他候选人,影响或左右选民意愿的;候选人指使他人私下拉票的;伪造补选文件、篡改补选结果,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伪造选票、虚报补选票数等违法手段破坏补选或者妨碍居民依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破坏社区居委会选举的;对选举中违法违纪行为的居民进行打击报复等行为之一的,都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对候选人以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竞争的,查实后立即取消其竞选资格;已经当选的,其当选无效。镇、社区干部在选举中有违法违纪行为了要视情节给予处分。要坚决打击各种假借居委会选举之名,从事非法活动、违反民族团结活动和刑事犯罪活动等行为。
附件:1.掌政镇社区补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2.社区成员联审重点及负面清单
3.社区成员负面清单
4.掌政镇社区成员选举工作日程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