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40102010090839T/2021-00289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1-12-23
发布机构 兴庆区财政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兴庆区财政局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银川市兴庆区财政局2022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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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财政拨款支出总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七、部门收支总表

八、部门收入总表

九、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银川市兴庆区财政局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主要职能:银川市兴庆区财政局贯彻自治区、银川市财政、税收的方针政策及相关规定,提出运用财政政策实施区域调控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政策建议。组织拟定兴庆区中长期财政计划和年度预算草案,执行兴庆区人大批准的财政预算,受兴庆区政府委托向兴庆区人大报告财政预决算执行情况。管理兴庆区各项预算、非税收入、支出和财政专户,监督各项财政资金的分配和使用。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承担银川市兴庆区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编制兴庆区政府招标采购中长期规划,拟定和执行政府招标采购规章制度,规范政府招标采购行为,拟定和执行政府采购政策,深化政府采购改革。负责兴庆区会计工作,组织会计专业人员培训、负责会计证管理。贯彻执行《会计法》、《预算法》和自治区、银川市有关规定,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准则和会计制度,组织兴庆区会计从业人员的学习培训。协调工资统发相关单位的关系,向代理银行发送工资人员信息及工资数据;协调工资资金拨付,管理财政统发工资银行专户,工资档案代扣、代缴及核算工作。负责财政票据的业务管理监督。负责农民财政补贴资金的管理和发放工作,将各类补贴资金及时、安全、快捷地发放到农户,确保党的各项惠农政策落到实处。贯彻落实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的方针、政策和管理制度,制定适合兴庆区的配套措施和管理办法。负责乡(镇)财政监督管理工作,逐步实行“乡财县管乡用”的管理模式,规范乡(镇)财政收支行为,促进乡(镇)公共财政体制改革。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财政性收入和支出的管理方式,从制度上解决截留、挤占、挪用等问题,提高财政工作效率和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负责失业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残疾人就业保障资金的管理监督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社保政策。承担财政性投资50万以下基本建设项目预算的审查工作,配合部门预算的编制,组织中介机构参与财政评审工作,制定投资评审操作规程,跟踪财政投资建设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项目后综合评价。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制定相关制度,完善监管体系和执法措施,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督管理。承办兴庆区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银川市兴庆区财政局属于一级行政预算独立核算管理单位。核定行政编制6名。截止2021年12月31日,实有行政在编人数5人,政府聘用4人。

银川市兴庆区财政局2022年部门预算——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银川市兴庆区财政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银川市兴庆区财政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81.4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81.49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181.49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支出预181.49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48.7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7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8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15万元。

二、关于银川市兴庆区财政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银川市兴庆区财政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1.4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安排支出 131.49  万元,上年结转资金安排支出0万元。2021年执行数减少38.34万元,下降22.58%。

人员经费 121.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7.00万元、津贴补贴27.18万元、奖金10.6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7.24万元、职业年金缴费3.60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1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92万元、住房公积金8.15万元、医疗费1.0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0.04万元、退休费2.40万元、医疗费补助2.39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21万元;

公用经费9.89万元,主要包括:工会经费1.2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9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70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银川市兴庆区财政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5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安排支出5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安排支出 0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 50  万元,2021年执行数减少801万元,下降94 %。主要用于支付2021年兴庆区项目评审及乡镇、各街道办事处企业退管经费

三、关于银川市兴庆区财政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银川市兴庆区财政局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 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 0万元。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比2021年增加(减少)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增加(减少)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增加(减少)0万元。

四、关于银川市兴庆区财政局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单位:银川市兴庆区财政局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五、关于银川市兴庆区财政局2022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银川市兴庆区财政局2022年收入总预算 181.4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181.49  万元,上年结转结余 0万元;支出总预算181.49  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181.49万元,年末结转结余 0万元。

本年收入包括:财政拨款预算收入181.49万元,占 100%;事业预算收入 0万元,占 0%;上级补助预算收入 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预算收入  0万元,占   0%;经营预算收入 0万元,占 0 %;债务预算收入 0万元,占 0 %;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  0万元,占 0 %;投资预算收益 0万元,占 0 %;其他预算收入0万元,占0 %。

本年支出包括:行政支出181.49   万元,占 100  %;事业支出 0万元,占 0 %;经营支出  0万元,占0 %;上缴上级支出 0万元,占 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万元,占 0%;投资支出 0万元,占0%;债务还本支出 0万元,占 0%;其他支出 0万元,占 0%。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银川市兴庆区财政局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89万元,2021年预算减少14.78万元,下降60%。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银川市兴庆区财政局政府采购预算1.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1.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银川市兴庆区财政局占用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房屋0  平方米,价值0  万元;土地   0平方米,价值0  万元;通用设备155(个、台、辆),原值88.56万元,净值5.97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271(个、套),原值32.05万元,净值15.14万元;车辆0  辆,价值0万元;其他资产1(个、项)原值 1.18万元,净值0万元国有资产原值共计120.61万元,净值共计21.11万元。国有资产分布情况为:

本级部门房屋0  平方米,价值0  万元;土地   0平方米,价值0  万元;通用设备155(个、台、辆),原值88.56万元,净值5.97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271(个、套),原值32.05万元,净值15.14万元;车辆0  辆,价值0万元;其他资产1(个、项),原值 1.18万元,净值0万元。

无所属单位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2年银川市兴庆区财政局无重点项目未做绩效评价。

(五)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因兴庆区人代会提前召开,2021年决算尚未完成,故以实际执行数为对比数。

银川市兴庆区财政局2022年部门预算——名词解释

一、本年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二、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三、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是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六、项目支出:是指单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七、人员经费:是指单位基本支出中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八、日常公用经费:是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