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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庆区农水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时间:2026-03-30 来源:兴庆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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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庆区农水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5年,兴庆区农水局在区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农业农村和水务工作,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为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主要做法及取得的成效

(一)以政治建设为引领,筑牢法治政府建设基础。一是深学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和法治工作的实践引领,深学细悟、领会贯通。党政主要负责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分析问题、解决问题。2025年参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2期,党组会会前学法2次。二是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党政主要负责人做到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督促领导班子成员依法办事,领导班子带头尊法守法学法用法。贯彻落实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会前学法和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2025年度“一把手”开展讲法4次,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12次,开展党组会前学法37次。

(二)拓宽普法路径,夯实法治文化基础。一是加强普法宣传教育。通过召开专项法律法规培训、开展“3.15”“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安全生产月”等宣传活动,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增强群众依法维权意识。共召开农资法律法规培训1场30人次、联合自治区种子总站开展农药法律法规宣传及培训1次、50人次;召开食品安全培训各类会议2次,深入宣传讲解《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联合银川市农业农村局、乡镇开展“宪法进农村”宣传2次、150人次。召开私屠滥宰专项培训5场400人次、宣传活动5场累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500余份。制作并发放秸秆禁烧、私屠滥宰宣传折叠彩页5000份,条幅60条。二是深化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继续开展学法用法示范培育工作,通过示范户的带头引领作用,营造农村地区良好的法治环境。开展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训1次,邀请自治区及银川市专家讲授《种子法》《宁夏回族自治区畜禽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讲解秸秆禁烧相关规定,共培训学法用法示范户100人次。三是建设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在维护好司家桥宣传专栏、市外淘园法治教育基地的基础上,继续扩建西北农资城教育基地,增加了专项宣传栏、LED大屏幕,依托西北农资城覆盖面,广泛发放宣传资料,循环播放各类法律法规宣传视频资料。四是制作宣传视频。充分利用网络宣传,制作农资打假、私屠滥宰、秸秆禁烧网络视频作品3个。

(三)依法行政实践,提升法治政府效能。一是落实制度体系建设。落实法律顾问审查制度建设,实施重大事项意见审核制度,全年同审核各类合同文件210份,提供专项法律意见书31份(含行政处罚、政府信息公开、行政答复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行政执法各项制度,严格重大行政执法事项集体讨论制度,成立“案件审议委员会”,主持并召开案件件审议会议5次。二是规范涉企执法检查。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决策部署,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提高行政执法质效,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动态调整权责清单,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定了年度涉企检查计划并备案,落实“扫码入企”数字化监管检查。全年对登记的110件经营主体涉企检查次数共93次,系统内登记记录信息10项,共认定2家“白名单”企业。三是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开展“绿剑护粮安”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农资经营集散地、种植养殖生产基地、菜篮子产品主产区为重点,围绕春耕备耕所涉及的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农机等农资产品开展专项治理,抓好隐患排查、监督抽查、执法办案、农民识假辨假宣传引导、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等任务,进一步净化农资市场环境,确保农民购买到放心农资。共检查农资经营主体110家,抽检农资样品77批次,发现并整改问题12个,有力规范了农资市场秩序。开展打击私屠滥宰专项执法行动。针对私屠滥宰易发区和多发区,结合投诉举报,开展日常执法巡查,摸排私屠滥宰窝点共开展肉类专项整治活动1次,召开开展联合执法检查6次,执法巡查20次,办理私屠滥宰案件1件。开展“渔政亮剑”执法行动。在4月1日至7月31日禁渔期期间,严格落实黄河禁渔规定,全面检查清理非法捕捞和违规利用等破坏水生生物资源的违法行为,共在黄河沿河设置禁渔期宣传标识8处,悬挂条幅16条,开展执法专项巡查30余次,联合公安巡查1次、立案1起,开展专项清理活动1次、清理地笼网15条。开展动物诊疗专项执法活动。对动物诊疗场所落实兽医处方制度、规范处置病死动物、规范使用兽药等方面情况进行联合检查,检查动物诊疗场所34家次。开展水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组织巡查47次,出动执法人员125余人次、执法车辆43台次,巡查总路线长度337公里(其中河岸线巡查长度291公里),依法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20份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依法封停各类非法取水设施20处,拆除金水源度假旅游区沿河建筑2000㎡7处,对巡查发现及移交的各类涉河湖违法行为进行了集中整治,有效维护了河湖管理秩序。开展执法案件的协助调查、违法线索的调查处理和案件的办理工作,处理各类移交线索案件10起,立案查处违法案件4起,罚款125000元,没收违法所得28665元,合计153665元。

二、存在问题与不足

一是对农业农村和水务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还不够深入扎实。农业农村领域涉范围大、知识面广,尤其有许多新修订的法律法规需要及时学习,以适应农业发展新形势的需要。二是涉企执法检查还不够深入。2025年度已经按要求初步规范了涉企检查,但在数量和质量上还达不到要求。三是缺乏专业的法治人员。碍于农业农村领域的专业限制因素,在法治建设中还缺乏法律专业类的工作人员。

三、2026年工作计划

(一)实施执法能力素质提升行动。推动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加强新技术新装备应用。以提高执法素养、规范执法行为为核心,多层次、立体化推进执法人员学习培训,针对执法重点、执法难点,通过“请进来教、走出去学”,邀请学者专家、执法骨干授课、定期开展执法交流学习等形式强化理论知识、业务技能及办案实务培训,有效提高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和执法水平。

(二)实施行政执法规范提升行动。按照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要求,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立完善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和案件查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卷宗管理、农资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投诉举报监督管理机制,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从严从实管理和规范执法人员行为,努力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树立良好执法形象。严格并规范涉企检查要求,落实扫码入企检查和各项审批要求。

(三)实施普法宣传提升行动。为“九五普法”打基础、开好头,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要求,在利用好现有的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基础上努力再建一批,围绕“3.15”“12.4宪法宣传日”等活动节点,围绕食品安全、农资打假、禁渔期管控等主要内容,多层次、多类型开展开展法律法规宣传。

(四)实施专项执法提升行动。对照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突出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作物种子、农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肥料、畜禽屠宰、动植物检疫、渔业、水务等重点行业,开展专项执法行动。继续开展“绿剑护粮安”专项执法行动,规范农资经营市场,严厉打击坑农害农违法行为。开展“渔政亮剑”执法行动,全面检查清理非法捕捞和违规利用等破坏水生生物资源的违法行为,从严从重打击“三无”水上船只和“绝户网”“电毒炸鱼”违法行为。开展打击“私屠滥宰”执法行动,规范畜禽屠宰行为,提升畜禽产品安全,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开展水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发挥农业综合执法职能,强化重点涉水企业监管,常态化整治河湖“四乱”,进一步深化河湖水域岸线管控,加强河湖湿地保护,严格水土保持预防保护监督,推进河湖安全保护执法落实,落实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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