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兴庆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聚焦区委“四城同创”工作目标和建设“更高标准的法治兴庆”工作要求,将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写入政府工作报告,以只争朝夕、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奋勇争先、舍我其谁的责任感全力推动创建工作,先后通过自愿申报、省级初审、第三方评估、人民群众满意度测评、社会公示等程序层层选拔,从全国87个综合候选地区中脱颖而出,成为宁夏首个、西北5省中唯一成功获评“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的县(区),实现了宁夏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零”的突破,向区委、区政府和辖区人民交出了法治政府建设的高分答卷。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全面依法履职,不断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效能提升。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管住该管的、放活该放的,推动政府治理职能体系、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完善。一是着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扎实开展“服务企业年”活动,实行首席服务官和县级领导包抓机制,大力推进“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减跑动、优服务”,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等240项政务服务事项材料压减40%、办理环节和审批时限分别压减60%。推行“一件事一次办好”,“一网通办”服务事项达92.8%、“一窗受理”事项达到100%。梳理整合餐厅、超市、小店坊等证件办理“套餐包”11个,建设“家门口”便民服务驿站20个,47个事项实现不出村居办理,群众办事多跑腿的问题得到根本性缓解。二是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意见、法制审核和集体决策等制度,2022年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率达100%。制定下发《关于清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加大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力度,做到了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三是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严格落实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制度,梳理政府各部门行政职权1911项并向全社会公示,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进行全面清理,对各类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取消。建立公平竞争性审查机制,明确事权清单64个,实行“双随机、一公开”常态化监管,全面清理整顿清单外乱执法、乱检查、乱收费等问题,连续3年组织开展“治理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专项行动,实现了以公正执法促进公平竞争。探索推进“互联网+监管”,依托数字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设立银川智慧城市运营管理指挥中心兴庆区分中心,在法治轨道上以科技助力实现智慧监管。
(二)注重科学规范,切实提高重大行政决策质量效果。
坚决贯彻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机制,强化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提高行政决策质量和效率。一是严格依法审核。制定《兴庆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兴庆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兴庆区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材料归档和档案管理制度》等,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等专业化法制审核机制,出台重大决策前充分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意见,全部进行合法性审查。2022年共组织法律顾问参与政府重大决策讨论150余次,提供合法性审查意见书100余份。二是规范决策程序。把集体决策和“末位发言”制度结合起来,建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工作制度,对提交政府常务会议的重大决策从内容、依据、流程、权限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率达100%,有效促进了政府决策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三是强化公众参与。重大决策出台前充分听取企业商会、社会组织、群众代表的意见建议,确保决策更加符合民意、惠及民众、取得实效。连续3年制定并公布政府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三)严格公正执法,推动行政执法水平实现普遍提升。着眼提高群众满意度,重点解决好行政执法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让群众在每一次执法中都能感受到法治与正义。一是抓好规范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2022年累计评查各类行政执法案卷2000余件,37家执法单位实现执法监督全覆盖。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组织参加行政执法证件考试187人,通过考试164人,通过率达87.7%,做到了应考尽考、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二是注重执法创新。在全区率先成立26个行政执法案件审理委员会,由各执法部门、乡镇(街道)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担任主任,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重大处罚类案件均提交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有效保障重大行政执法案件程序合法。
(四)强化权力监督,促进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自觉主动接受各方面的监督。一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依法主动向人大报告、向政协通报工作,办理人大议案7件、建议意见49件,政协提案54件。二是主动接受司法监督。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和裁定等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考核,全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三是充分接受社会监督。制定《兴庆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制度》《政务公开基本目录》等制度,2022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2743条,区本级收到的12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部依法办结,办结率100%。
(五)聚焦源头治理,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取得新成效。一是抓好组织建设。深化人民调解组织“四张网络”,成立兴庆区矛调中心1个、乡镇(街道)矛调中心2个、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229个。依托已建成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在15个乡镇(街道)、140个村(社区)挂牌成立“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调解中心,实现三级全覆盖。创新“1+6+7+7”模式(设立1个综合受理台、7个接待窗口、6个接待室和7个功能室),集综合指挥、信访接待、诉讼服务、法律援助、劳动仲裁、多元调处、心理服务为一体,逐步构建起联动调解新格局。二是抓好纠纷化解。充分发挥矛调中心牵头抓总,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调联动”制度优势,推动源头治理。积极探索“人民调解+专项治理”新模式,打造“孙阿姨扯磨室”“李大姐工作室”“王叔评理说事点”等多个“明星调解室”,进一步优化调解工作流程。2022年以来,兴庆区各基层调解组织累计开展矛盾纠纷摸排4072次,受理矛盾纠纷1519件,化解成功1446件。
(六)聚焦司法为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再上新台阶。一是公共法律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为辖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配备公共法律服务自助柜员机28台、公共法律服务可视桌面机140台,公共法律服务智慧终端设备覆盖率达100%。2022年以来,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794件,办结法律援助案件879件,接待来电来访共5298人次,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162万元。二是普法宣传质效进一步增强。扎实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组建85人兴庆区“八五”普法讲师团,进单位、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开展“踔厉奋发正当时,法护兴庆润民心—‘八五’普法”系列宣讲活动100余场。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民族团结进步月等系列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300余场,惠及干部群众4万余人。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普法宣传作用,通过微信公众号共推送1300余条法治宣传信息,阅读量达6万余人。组织兴庆区干部、群众参与“法治兴庆”小程序线上答题,累计答题10万人次。持续发挥青少年暑期法治夏令营活动品牌效应,开展“与法同行 我是小小普法代言人”主题活动,全力调动青少年学法热情。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兴庆区掌政镇掌政村被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
(七)强化制度机制,推动行政应诉突出问题治理取得实效。成立行政应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开展行政应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以问题查纠、数据报送、源头治理、执法监督为抓手,强力保障行政应诉突出问题治理取得实效。一是建立行政败诉案件责任追究机制,全面降低行政机关败诉率。制定《兴庆区行政败诉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完善《兴庆区行政诉讼案件应诉管理制度》,及时纠正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败诉案件中的不当行为,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败诉过错责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二是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畅通行政复议主渠道。整合司法行政资源,设立兴庆区行政复议受理中心,建立行政复议+法律援助一体化争议解决机制,通过打造“一个中心”,畅通“三个通道”,推进行政复议咨询全面下沉基层司法所,并在全区率先将行政复议入驻矛调中心。完善行政复议功能区建设,全面推行“制度上墙”,实现条件、决定“双公开”。2022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64件,已审结45件,结案率70.3%,纠错率17.8%,累计调解、和解并劝导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案件7件。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是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兴庆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政府履行推进本地区法治建设主体职责清单》《政府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中履行主要职责清单》,创新建立了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会中考法、会后评法的“学考评”学法制度。2022年政府常务会议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等相关法律专题学习17次,举办专题讲座、专题学习班等活动4期,各成员单位累计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培训班160余期,领导干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教育实现全覆盖。制定印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专题学习宣传活动方案》,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八五”普法工作相结合,组建兴庆区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团,深入兴庆区各部门单位、村居社区开展宣讲活动30余场,惠及干部群众5000余人次。二是党政主要负责人积极主动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深入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方案》,在全区率先要求除单位主要负责人外,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也要围绕法治学习情况、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情况、依法履职情况等进行述法,切实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工作向纵深发展。三是加强依法行政组织保障和机制落实。由县级领导牵头成立5个督查组,对辖区40家重点单位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坚持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的重要内容,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中法治建设成效权重从18分提高至23.5分。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察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2022年累计考察测试新任职领导干部150余名。四是确保中央实地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到位。高度重视中央依法治国办实地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对督察组指出的问题,主动认领、照单全收,迅速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问题、责任、整改”三个清单,明确整改任务书和时间表,逐项对账销号。截至目前,自治区《中央依法治国办实地督察宁夏法治政府建设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中兴庆区承担的59项整改任务,均已完成整改。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思路
2022年,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兴庆区较好地完成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但离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还存在一定差距。具体表现在:一是在推动工作创新上还有差距。部分基层干部对依法行政的重要性还缺乏足够的认识,对行政应诉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个别单位在处理行政复议案件中,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积极性不够。二是在凝聚工作合力上还有短板。缺乏高层次法律专业人才,法治建设专业力量与繁重的工作任务矛盾突出,制约了全面依法治区、行政执法监督等工作的开展。部分执法机关存在办事观念不强、执法不规范的现象。三是在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上还有欠缺。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力度不够、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效果不够理想。法律顾问及公职律师在实践中存在“聘而不用”“用而不当”等问题,行政应诉队伍没有发挥出应有的职能作用。
下一步,兴庆区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区市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一是持续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区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坚持常学常新、学思践悟,推动学习走深走心走实,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二是持续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坚持优化政府组织结构、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全面推行“证照分离”“多证合一”,加强对“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治审核,不断推进“减证便民”,着力构建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行高效、法治保障的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三是持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法定程序,坚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科学民主合法,深入开展党政机关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专项积案清理工作攻坚行动,全面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各项措施,推动全面依法治区各项任务落实落细。四是持续践行法治为民宗旨,聚焦基层重点领域治理,持续构建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和司法调解大调解格局,全力打造兴庆模式,不断提升基层依法治理水平。着力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强兴庆区普法网站、微信、微博、公众号和客户端等新媒体建设和应用,构建立体化、多维度的网络普法宣传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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