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保护黄河是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千秋大计。“天下黄河富宁夏”,宁夏地处黄河上游,全境属于黄河流域,依黄河而生、因黄河而兴,保护黄河义不容辞,治理黄河责无旁贷。2022年1月23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促进条例》,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一、修订背景及目的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多次到黄河流域省区实地考察。2016年7月视察宁夏时特别强调“宁夏是黄河流出青海的第二省区,一定要加强黄河保护”。2019年9月在郑州主持召开座谈会,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确定为国家重大战略。2020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时强调,宁夏要有大局观念和责任担当,更加珍惜黄河,精心呵护黄河,努力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守好改善生态环境生命线。因此,努力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是赋予宁夏新的时代重任,是历史责任所系,是国家目标所向,是宁夏发展所需。《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促进条例》是全国首部就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进行的地方立法,也是促进先行区建设的统领性、综合性、创制性地方立法。《条例》的出台,将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为宁夏当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遣队”“排头兵”提供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条例》的基本框架及主要内容
《条例》分为十章八十条,包括总则、规划与管控、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灾害预防和应对、高质量发展、黄河文化保护传承和弘扬、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附则。
(一)关于管理体制。针对先行区建设涉及多领域多部门的实际情况,条例规定,自治区建立先行区建设统筹协调机制,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先行区建设负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先行区建设相关工作。
(二)关于规划与管控。充分发挥规划的引领、指导和约束作用,条例规定了规划及规划编制审批、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水资源差别化管控、资源能源总量和消耗强度双控制度、黄河岸线特殊管控等内容。
(三)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实行自然恢复为主,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相结合的系统治理,条例规定了矿山治理、河湖保护、水土流失防治、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业污染综合治理、城乡生活污染治理、排污口整治等内容。
(四)关于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坚决落实把水资源作为最大刚性约束条件的要求,条例规定了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四水四定原则、水资源配置、水量分配、地下水取水总量和水位双控管理以及节水等内容。
(五)关于灾害预防和应对。把保障黄河安澜作为重中之重,立足黄河流域宁夏段实际,条例规定了自然灾害防御体系建设、水沙调控和防洪防凌抗旱、河道滩区治理、灾害防御公共设施建设、公众防灾救灾能力提升等内容。
(六)关于高质量发展。深入落实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目标任务,条例规定了现代化产业体系构建、重点产业发展、城乡融合、科技创新、优化营商环境、资源要素交易制度以及民生保障等内容。
(七)关于黄河文化保护、传承和弘扬。落实打造彰显黄河文化、展示黄河文明的重要窗口的要求,条例规定了黄河文化资源调查共享、黄河文化遗产保护、传承载体建设、文化产业融合、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黄河文化交流传播等内容。
(八)关于保障与监督。加强先行区建设的政策支持和保障,条例草案明确了财政金融、生态补偿等支持措施,规定了资源性产品价格机制、行政处罚协调配合机制、约谈整改、容错免责、定期报告、社会监督等内容。
《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先行区促进条例》文本网址
https://slt.nx.gov.cn/slxc/mtjj/202202/t20220228_33388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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