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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6401020100910736/2024-00140
  • 银兴政干发〔2024〕33号
  • 兴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兴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有效
  • 2024年10月08日
关于刘晓娜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时间:2024年10月08日 来源:兴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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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府各部门并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银川市兴庆区委员会关于刘晓娜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银兴党干发〔202489文件精神,经兴庆区人民政府党组研究,决定:

刘晓娜任兴庆区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马胜楠任兴庆区民政局副局长,免去兴庆区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李洋任兴庆区司法局副局长;

黄利虎任兴庆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杨波任兴庆区新华街综治中心主任;

免去王淑娟兴庆区文化街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免去马瑨兴庆区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李明兴庆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王静元兴庆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副局长职务。

以上人员中,刘晓娜、杨波2名同志所任职务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自兴庆区委决定任命之日起算起。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政府

20249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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