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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6401020100910736/2025-00003
  • 银兴政干发〔2024〕41号
  • 兴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兴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有效
  • 2024年12月09日
关于安娜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时间:2024年12月09日 来源:兴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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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府各部门并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银川市兴庆区委员会关于安娜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银兴党干发〔2024118文件精神,经兴庆区人民政府党组研究,决定:

安娜任兴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任兴庆区政务公开办公室主任;

马勇任兴庆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免去兴庆区文化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潘素娟任兴庆区国防动员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李银萍任兴庆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副局长;

张立任兴庆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副局长;

马静任兴庆区文化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徐娜任兴庆区中山南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潘阳任兴庆区通贵乡司法所所长;

杜雨菲任兴庆区中山南街司法所所长,中山南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挂职);

张延峰任兴庆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主任;

张研任兴庆区掌政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免去朱成业兴庆区综合执法局副局长(挂职)职务;

免去杨世壮兴庆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副局长、河长制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兼)职务;

免去原璐兴庆区中山南街司法所所长,中山南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挂职)职务;

免去厚亚妮兴庆区通贵乡司法所所长职务。

以上人员中,潘素娟、徐娜、潘阳、杜雨菲、张延峰5名同志所任职务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自兴庆区委决定任命之日算起。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政府

20241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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