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银川市兴庆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兴庆区2025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实施方案》《兴庆区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任务分工方案(2023—2025年)》《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扎实开展统计执法检查,现将全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一)执法人员管理情况。一是强化队伍建设,充实执法力量。2025年,统计局组织2名符合统计执法考试报考条件的人员参加国家统计局组织的统计执法考试,其中1人通过考试,全局持证人员达到2人,满足独立开展统计执法条件,执法队伍不断壮大。二是常态参加培训,提升执法能力。积极组织法制审核人员及执法人员参加区、市、本级案卷评议及法治领域业务培训6次,持续强化法治人员规范执法、应急处置、文书制作等业务能力,提高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三是规范基础管理,筑牢执法保障。严格落实执法证管理制度,规范证件申领、注销流程。强化执法人员证件统一管理,建立健全执法人员电子档案,规范执法文书分类归档流程,确保执法工作闭环高效、有据可查。
(二)年度行政执法计划落实情况。一是细化方案制定,夯实执法基础。制定2025年执法检查工作方案,明确“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任务,梳理工业、投资、贸易、服务业等重点领域检查清单,为全年执法检查工作有序开展提供清晰指引。二是推进执法检查,凸显监管成效。扎实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本级完成“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企业16家,配合区、市完成执法检查企业48家,共行政处罚1家单位,切实提升统计监管效能和震慑力度。三是深化联合执法,减轻企业负担。优化执法模式,首次联合市场监管兴庆区分局开展“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检查,有效整合执法资源,减少多头检查、重复检查频次,切实减轻企业迎检负担。
(三)行政执法责任制履行情况。一是深学法治精神,筑牢思想根基。以强化法治意识为核心,建立周例会学习制度,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层面,深入研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与统计领域法律法规、文件精神,通过专题研讨凝聚共识,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将依法统计理念根植于心。二是健全责任体系,凝聚执法合力。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构建“党组领导、法治专业统筹、业务人员协同、执法人员实施”的责任架构。按工作环节将执法任务分解至各专业、各岗位,推动执法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形成协同联动、高效推进的“一盘棋”工作格局。三是狠抓督察整改,健全长效机制。针对国家统计督察反馈的问题,精准制定整改措施,实行台账化管理、逐项销号推进,确保问题整改见底见效。扎实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回头看”,持续压紧压实各方责任,构建防范统计造假的长效机制。
(四)“三项制度”落实情况。一是规范公示流程,畅通监督渠道。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范公示全流程管理,在执法检查前,及时公示检查对象、检查时间、检查内容等关键信息;检查结束后,及时公示检查情况。主动公示《统计违纪违法举报工作规定》,畅通举报电话、邮箱等监督渠道,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与监督权。二是配备执法装备,强化全程记录。扎实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落地,配备执法记录仪、便携式打印机、执法检查专用电脑,实现现场检查、调查取证等关键执法环节全程录音录像。规范执法文书制作,确保执法全过程留痕可追溯、过程可监督、结果可核查。三是健全审核机制,严把执法关口。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聘请专业法律顾问,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实行律师前置审定,从法律层面严格把关,确保行政处罚案件事实清楚、定性准确、程序合法、裁量适当。截至目前,未对统计调查对象作出重大执法决定。
二、亮点工作
(一)落实扫码入企,优化助企服务。严格遵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及各级相关要求,依托“宁夏行政执法”平台,对推广应用后执法检查的8家单位全面落实“扫码入企”流程,实现执法检查、普法宣传、业务指导“三位一体”融合推进,好评率达100%。
(二)首次联合执法,优化营商环境。与市场监管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避免多头检查、重复扰企,实现执法效能提升与企业负担减轻的双向共赢,获得企业一致好评。
三、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执法力量建设有待加强。现有统计执法人员2人,人员较少,执法力量较难充分匹配统计执法检查工作需求。
(二)普法宣传实效仍需提升。当前法治宣传形式以传统模式为主导,多依赖线下宣讲等方式开展,覆盖面有限。宣传内容多以政策解读为主,新形式较少,部分调查对象对统计法律法规的核心要求理解不深。
四、2026年工作计划
(一)强化执法队伍建设。一是扩充执法力量。选派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参加统计执法资格考试,全力做好考前辅导与保障工作,力争通过考试扩充持证人员队伍,切实壮大统计执法骨干力量。二是提升专业能力。常态化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区、市及本级开展的统计执法专题培训,全面提升执法人员综合素养。选派业务骨干参与各级统计执法检查实践,以干促学、以学促用,积累执法工作经验。
(二)提升普法宣传质效。一是聚焦重点群体精准普法。持续深化统计法“进党校、进企业、进部门”活动,依托会前学法、年报定报业务培训会、实地数据核查、“四下基层”等载体,开展专题普法培训,强化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创新形式拓宽宣传阵地。积极探索普法宣传新模式,开展多元化普法宣传活动,有效提升统计普法的覆盖面、传播力和影响力。
(三)优化执法监管机制。一是及时制定执法计划。严格对标区、市统计工作要求,科学制定2026年执法检查计划,聚焦数据异常企业和重点行业、专业等领域,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确保执法工作靶向精准、有序推进。二是深化跨部门联合执法。加强与各部门协作,建立健全常态化联合执法机制,统筹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切实落实“进一次门、查多项事”要求,提升执法监管效能。三是压实行政执法责任。系统梳理统计法治相关文件,结合最新法律法规要求动态修订完善制度规范。细化行政执法责任清单,健全法制审核流程,从严把控执法案卷质量,推动执法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开展。
(四)深化“三项制度”落实。一是规范执法公示内容。继续做好统计执法全过程公示,及时将执法事项、执法内容、执法结果等全链条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升执法工作透明度。二是强化执法过程管控。维护执法音视频档案库,对统计执法全过程规范化、标准化记录,实现执法行为可回溯、可监督,确保每一项执法环节有据可查。三是提升法制审核质效。聘请专业律师参与法治工作,针对重大复杂统计执法案件实行集体审核研判机制,严格把关执法程序与法律适用,确保执法决定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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