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海宁(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帮扶小微企业稳就业,免减缓社会保险的建议》的议案收悉,现就办理情况复函如下:
一、办理过程
为缓解中小微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就业帮扶车间社区工厂、产业扶贫基地、农产品加工基地等企业经营发展压力问题。我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区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五部门下发的银人社发〔2022〕4号文件精神,结合美丽兴庆、宁夏公共招聘微信公众号、兴庆区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乡镇、街道工作微信群等多种渠道,开展一系列线上线下宣传:中小微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就业帮扶车间、社区工厂、产业扶贫基地、农产品加工基地等就业载体吸纳“三类人员”就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按实际缴费给予企业缴费部分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二、办理结果
截至目前中小微企业就业帮扶载体吸纳“三类人员”稳定就业社保补贴银川月美制衣有限公司经审核符合条件4人,已发放就业帮扶载体吸纳“三类人员”社保补贴单位缴纳部分44233.6元。
联系人:高健 联系电话:5036881
银川市兴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4日
抄送:兴庆区政协办公室、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