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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40100MB1D388974/2022-00042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2-12-13
发布机构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兴庆分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兴庆区分局 关 键 字 规范药房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兴庆区市场监管部门推进“规范药房”创建 提升药械使用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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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庆区市场监管部门推进“规范药房”创建 

提升药械使用质量安全

有效落实辖区医疗机构药品使用主体责任,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兴庆区分局对标对表,逐一推荐,全面开展“规范药房”验收工作,目前共有42家医疗机构通过验收。

自“规范药房”建设工作启动以来,兴庆区分局针对辖区药品使用单位范围广、数量大、监管难度高的特点,制定印发了《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兴庆区分局关于全面监督实施<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推进“规范药房”建设的通知》,明确了检查内容、阶段安排部署、职责分工及工作要求。检查中,兴庆区分局以“岗所联动”的形式组成监督检查小组,通过“现场+培训”实现检查的“以检促改”。

    本次验收工作中,发现部分医疗机构存在未执行进货查验制度、未按药品标准和说明书的要求储存药品等问题,执法人员当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及当场行政处罚通知书,并针对一家涉嫌使用过期医疗器械的医疗机构立案调查。

对于此次验收未通过的医疗机构,兴庆区分局将责令其限期整改并跟踪复查,直至符合《规范》要求。对已经通过验收的药品使用单位,将协调同级卫生健康部门开展“回头看”联合跟踪检查,以此扎实有序推进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建设工作,不断提升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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