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教督〔2017〕6 号)的通知精神,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方案》(宁教督〔2017〕245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20〕44号)目标要求,结合兴庆区实际以及兴庆区“十四五”期间有关教育重点工作,完成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创建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进一步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提高政府对义务教育的保障能力,切实缩小校际差距、城乡差距,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努力实现教育公平,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
二、目标任务
进一步巩固提高兴庆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统筹推进义务教育由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发展,准确把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标准要求;对照评估认定四个方面的内容,强化政府统筹,加大资金投入,均衡配置教育资源,补齐短板弱项;加强学校内涵建设,提高学校管理水平,规范办学行为,缩小校级差距;争取五年内所有指标全面达标,2026年成功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为全面打造优质教育资源聚集高地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工作措施
按照“总体规划、统筹城乡、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分步实施” 的总体思路,全面推进兴庆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义务教育“四统一”,依据《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的标准,着力改善办学条件、补充教师编制、加大对教育的投入、更新教学设备,努力实现“四统一”,即: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生均公用基准定额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
(一)优化资源配置,夯实优质均衡发展基础
1.科学规划学校布局,提升办学条件。一是统筹考虑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未来人口变动和人民群众的现实需要,加大对教育的经费投入,多方式多渠道积极筹措各级专项补助资金,更好地满足辖区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二是充分利用旧城及危房改造的契机,合理规划和布局,强力推进教育项目建设,通过新建、改建、扩建,逐年扩容增加学位,实现科学规划学校布局,整合优化资源配置,大力实施教育一体化目标,到2025年新增小学17所,初中5所,满足未来5年新增学生的就读需求。
(责任部门:教育局、经发局、财政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
2.充分利用学校的场地资源。通过合理利用校园内部的地下、楼顶以及校园周边的步行10分钟内到达的可以利用的运动场馆,有效补充改善弥补校园办学资源的不足,确保辖区内各中小学校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分别达到小学7.5平方米/初中10.2平方米以上、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分别达到小学4.5平方米/初中5.8平方米以上;小学、初中每12个班级配备音乐、美术专用教室1间以上;其中,每间音乐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6平方米,每间美术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0平方米。
(责任部门: 教育局、经发局、财政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中小学)
3.提升现代化教育资源配置水平。一是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工程,不断加强学校教学基础设施建设,做到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和教学仪器装备统一要求、统一配置,确保义务教育学校达到优质均衡的建设标准,全面改善城乡中小学校面貌。二是加强基础教育信息化建设,补充建设及更换部分学校信息化设施设备,着力推进教育信息化和“互联网+教育”建设,做到网络资源、服务对象全覆盖,切实提高义务教育学校信息化水平,着力解决部分学校每百名学生拥有网络教室不达标等问题,争取两年内每百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数分别达到小学2.3间、初中2.4间以上。三是解决部分学校仪器设备不足并实时更新。通过采取有效措施,切实缩小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差距,确保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分别达到小学2000元以上、初中2500元以上。
(责任部门:教育局、经发局、财政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
4.严格控制学校办学规模。一是按照标准控制学校办学规模,到2026年通过新增学校分流、开设分校、毕业班消解等方式着力解决起始年级班额和办学规模超过2000人的大校额问题。二是推进标准班额办学,通过控制增量、消化存量的方式,逐年化解班额,自2021年起确保九年义务教育学校起始班级不产生小学45人初中50人以上的班额,逐步化解小学45人以上和初中50人以上大班额,将辖区内小学和初中班额分别控制在45人和50人以内。
(责任部门:教育局、编办、人社局、财政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各中小学)
(二)重点开展教师发展工程,保障优质均衡发展实施
1.着力提升师资水平。一是招聘新教师一律实行“计划指导、凡进必考、双向选择、择优聘用”的办法,确保招聘教师学历水平达到国家标准,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上岗率达到100% 。二是加强现有教师学历水平提升,鼓励在职在编教师通过在职高学历研修学习提升学历水平,对义务教育阶段学历水平不达标教师,在规定时间范围内通过学习培训,提高其学历水平,确保每百名学生拥有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分别达到小学4.2人、初中5.3人以上。
(责任部门: 教育局、编办、人社局、各中小学校)
2.重点实施教师培养工程。培养充实骨干教师,配齐配强艺体教师,打造一支数量足、素质高、结构优的教师队伍。一是扎实推进“三名工作室”工作,通过开展名校长、名班主任、名教师主题系列教育活动,修订培养规划,完善体制机制,强化激励创新,突出“名校长、名班主任、名教师”等名优人才培育,着力打造优秀管理人员、优秀班主任和优秀教师群体。二是实施“县区级以上骨干教师培训工程”,进一步完善制度,强化考核,力求实效。通过每年组织骨干教师培训,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全面提升骨干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尤其注重农村骨干教师培养,扩大农村骨干教师覆盖面,保障县区级以上骨干教师队伍选得出、用得上、能示范。通过骨干教师轮岗交流等措施进一步均衡城乡骨干教师配比,使得义务教育阶段每百名学生拥有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数达到1人以上,确保每年交流轮岗教师达全区教师总数的10% 以上,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 。三是通过招聘、转岗和培训等措施,在两年内解决骨干教师和艺体教师不足的问题,使得义务教育阶段每百名学生拥有艺体专任教师数达到0.9人以上,保证城乡之间、学校之间教师结构合理,满足课程实施需要。
(责任部门:教育局、编办、人社局、财政局、各中小学校)
3.保障师生合法权益。落实“两个只增不减”的教育投入目标,一是保障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不低于6000元。二是保障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工资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工资,足额核定教师绩效工资。三是建立师资培训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切实保障教师队伍建设所需各项经费落到实处,按照学校年度公用经费总额的5% 安排教师培训经费,专款专用,保障教师5年360学时培训完成率达100% 。
(责任部门:教育局、财政局、编办、人社局)
(三)加强内涵发展,全面提升义务教育质量
1.加强学校管理水平。一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端正办学思想,不断规范办学行为,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按要求开足、开齐相关课程。统筹推进思政一体化,充分发挥广大教师课堂育人的主体作用,充分挖掘所有学科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资源和所承载的思想政治教育功能,实现思想政治教育与提升学生核心素养有机统一;二是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确保义务教育学校不分重点班、快慢班,不办实验班、特长班;三是不断健全完善义务教育考核评价和督导机制,建立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制度和分析报告制度,强化评价的导向性、激励性,通过考核评价,促进学校管理水平、教育质量的均衡发展和全面提升,在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中,相关科目学生学业水平达到Ⅲ级以上,且校际差异率低于0.15。
(责任部门:教育局、各中小学校)
2.着力提高普及程度。一是扎实开展“控辍保学”工作。关注困难家庭、留守儿童、单亲家庭、问题学生学习状况,采取“依法控辍” 、“质量控辍” 、“扶贫控辍”、“保障控辍”等措施,通过全社会关心关注,依法保障适龄儿童一个不少完成义务教育学习;二是让政府、社会、家庭、学校都承担起教育义务和责任,确保义务教育初中三年巩固率达95%以上。
(责任部门:教育局、民政局、残联、各中小学校、各乡镇街道)
3.关注弱势群体受教育问题。一是改革完善招生制度,推进入学机会均等。认真贯彻相关法律法规,坚持依法招生、阳光招生、规范招生,义务教育学校一律实行免试就近入学政策,消除择校现象,确保中小学校就近划片入学比例达到100% ;二是进一步完善困难学生群体资助平台,依法保障贫困家庭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依法保障残疾少年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确保残疾儿童入学率达95% 以上;三是大力办好寄宿制学校,关爱留守儿童,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切实做好留守儿童关爱工作;四是切实保障外来务工人员适龄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确保在公办学校入学率达到85% 以上。
(责任部门:教育局、财政局、残联、民政局、关工委、团委)
4.努力提高学校育人质量。一是坚持“夯实基础、凸显能力、面向全体、因材施教”的指导思想,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以课堂为主阵地,以提高课程实施水平为重点,认真贯彻新课程标准,深化课程改革,大力推行有效教学行动,深化高效课堂建设,切实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坚持行政听课点评制度,抓实教学常规,规范学校管理,全面促进教学质量的提升;二是加强五育并举提高育人质量,推动青少年文化学习、艺术体育活动和劳动体验、综合实践活动教育协调发展,帮助学生在体艺劳活动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培养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到“十四五”收官之年,学校体育、艺术和劳动课程制度更加健全,教学、训练、竞赛、展演体系普遍建立,遴选一批可推广的优秀课程、评选一批学科带头人、打造一批特色学校。每年学生体质健康、艺术综合素养测试合格率提升1个百分点,近视率下降0.5个百分点,学生身体素质和综合素养明显提升。
(责任部门:教育局、各中小学校)
5.建立完善的家校社区共育体系。一是建立完善家校、社区共育机制和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密切家校社区合作,强化家庭、社区教育职责,开展创新素养教育培训研讨活动,进一步提高教师、家庭、社区教育素养;二是建立和完善家校、社区合作的组织协调机构,成立“校/班家委会”,推动家校共育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定期召开“家校社区共育”会议、家长培训会,加强对家长及社区对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的正确引导,树立更加和谐的社会教育环境,构建学校、家庭、社区三结合的育人网络体系,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责任部门:教育局、各街道社区、各中小学校)
6.不断提升学校办学品位。一是坚持文化发展战略,扎实推进学校文化建设,用学校文化建设支撑学校内涵发展。积极打造学校环境文化,狠抓校园文化建设,营造浓郁的校园文化氛围;二是积极推进特色学校建设,组织开展特色项目、学校特色、特色学校创建活动,评选一批在德育、科学创新、艺术教育、体育等方面的特色学校;提升学校发展品位,坚持走内涵发展之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教师专业发展、学校特色发展;三是切实加强教育政风行风建设和师德师风建设,积极推进依法治校,规范教师从教行为,树立教育的良好形象。
(责任部门:教育局、各中小学校)
(四)加强优质均衡宣传,提升公众满意度
加强媒体宣传、社会宣传和全民教育宣传,围绕创建“义务教育发展优质均衡县区”中心工作,全过程、全方位、多渠道、多层次宣传县、乡镇、社区、部门、学校在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大力开展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情况、辖区内校际间办学条件、校际间教师队伍情况以及政府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方面的重视程度等宣传教育,提高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民众知晓率、支持率和参与率,使创建“义务教育发展优质均衡县区”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着力实施辖区内营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浓厚氛围,让人民群众了解兴庆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通过采取以上措施,使全社会人民对教育认可度达到85% 以上。
(责任部门:宣传部、教育局、各中小学校、各乡镇街道)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21年8月)
召开兴庆区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工作推进会,部署工作任务,对照《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的相关要求,认真开展工作自查,找出短板、找准问题;根据问题清单,制定具体工作措施,落实部门责任,教育局牵头制定《兴庆区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工作方案》,并提交政府讨论研究。
(二)实施阶段(2021年9月至2026年1月)
全面组织实施,重点对照标准把办学条件和水平的提标工程摆到工作重中之重的位置,认真抓好落实;积极筹措资金,按计划完成教育重点项目建设任务,打造特色课程,提升内涵发展;对标收集整理资料,及时宣传总结经验。教育局成立推进监督小组对争创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反馈,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自评申报(2026年1月至2026年5月)
完成提标和资料建设,并制作画册和专题片,对照《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对全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状况进行自评,形成自评报告,填写申报表,提请银川市教育局复核,复核同意后向自治区政府教育督导办提出评估申请。
(四)整改提升(2026年6月至2026年10月)
针对自评发现的“短板”问题和市教育局复核反馈的问题,及时制定具体整改方案并付诸实施,确保在自治区级评估时达到评估标准要求。
(五)迎接省级评估(按通知时间)
做好迎接自治区政府教育督导办督导评估组织工作。通过后,做好迎接国家验收准备。
(六)迎接教育部实地检查(按通知时间)
做好迎接教育部实地检查组织工作,力争顺利通过国家验收,成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供有力保障。成立兴庆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完善相应工作机制,统一组织、协调和指导各项创建工作。教育、经发局、财政、人社、自然资源、各乡(街道)等部门(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把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作为推动兴庆区高质量、高标准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一项重要任务抓实抓好。按照《义务教育法》的相关要求,切实承担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责任,在各自职能范围内保障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科学制定方案,稳步推进工作。把创建工作作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履行政府教育职责的中心任务,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按照创建工作分工,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做好整改任务分解,列出任务清单和工作关键点、攻坚点,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期限。制定工作“路线图”和“时间表”,切实保证创建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按时完成。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通过各类宣传平台,加大对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的宣传,让教师、家长和学生以及社会各界人士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合力攻坚的创建氛围。
(四)加强督查指导,全面提升办学水平。在兴庆区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领导小组领导下,由政府教育督导室按照自治区政府教育督导室推进义务教育发展专项督导安排,以及兴庆区创建工作计划和安排,对照创建标准和进度,采取定期、不定期方式,加强对全区创建工作的督导检查,并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跟踪落实,推动创建工作有力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