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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401020100910736/2023-00057 文  号 银兴政办发〔2023〕15号 生成日期 2023-03-31
发布机构 兴庆区政府办 责任部门 兴庆区政府办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庆区消费需求促进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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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府各部门并有关单位:

《兴庆区消费需求促进年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兴庆区五届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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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庆区消费需求促进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银川市“稳经济保增长促发展”各项政策,坚决扛起“首善之区”使命担当,聚焦打造“三城四区四兴庆”建设目标,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持续丰富消费业态,构建多样化、规模化、高端化的新型消费格局,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高质量增长目标。现结合兴庆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全面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建设更高质量的现代化流通体系,培育引进更具竞争力的市场主体,供给更加优质的消费商品,营造更为浓厚的消费氛围,持续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为加快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贡献力量。

(二)主要目标

力争通过开展消费需求促进年活动,消费提质扩容取得显著成效,商贸流通体系日趋完善,消费市场能级实现跃升,商品和服务供给有效提升,数字商贸和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2023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力争突破368亿元,年度增长率达到5%。

二、重点任务

实施“十大”行动计划,投入2470万元,着力加快恢复和扩大消费,顺应消费升级趋势,提升传统消费,培育新型消费,扩大服务消费,适当增加公共消费,着力满足个性化、多样化、高品质消费需求,推动消费扩容提质。

(一)实施消费水平提升行动。计划投入800万元,按照“政府搭台、企业唱戏、传媒推动、市场运作”的原则,继续投放政府消费券,统一策划、统一组织、统一主题、统一标识、统一宣传、统一行动。以政府、企业配比出资的形式,针对兴庆区大中型百货企业投放政府消费券,最大限度促进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激发消费市场活力(400万元)。围绕消费旺季关键时点、传统节假日、重点消费领域,鼓励各类市场主体举办周年庆、直播节、旅游节、文化节、音乐节、采摘节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主题购物节会。对经备案审批后举办各类主题促销活动的企业(大型超市、购物中心、家电零售等),每季度举办活动场次不低于4场,经综合评估活动成效后,按企业实际投入的50%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资金补助(400万元)。倡导行政执法部门柔性执法,持续营造应季消费热潮,构建部门联动、政银企携手、线上线下融合的消费促进新格局。

责任单位:商合局

配合单位:宣传部、财政局、文旅局、综合执法局、审批局、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兴庆区分局

(二)实施消费品质升级行动。计划投入400万元,稳住汽车消费,在兴庆区辖区汽车销售规模企业购买汽车,且活动期间内在公安局交通大队车辆管理所登记上牌并取得号牌的消费者,购买10万元以内(含10万元)车型可获得1000元购车补贴,购买10万元至30万元(含30万元)车型可获得2000元购车补贴,购买30万元以上车型可获得3000元购车补贴(200万元)。推动绿色家电消费,实施绿色节能家电阶段性补贴政策,对购买符合条件的节能家电产品按照实际售价最高给予8%的财政补贴(200万元)。

责任单位:商合局

配合单位:宣传部、财政局、综合执法局、审批局、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兴庆区分局

(三)实施商贸主体培育行动。计划投入260万元,建立畅通高效的商贸物流体系,新建和改造一批具备现代物流功能的物流枢纽、示范园区和节点。培育大型冷链仓储物流企业,充分发挥区位优势,强化供应链管理,推广绿色、标准、智能的物流仓储、运输、包装应用,促进商贸物流降本增效。对年内培育或改造的现代物流企业(单位)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100万元)。新引进的区外批零住餐业、健康养老、教育文化娱乐、体育休闲等招商引资服务企业,在区内注册成立法人企业并纳入限额以上或规模以上进行统计,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60万元)。强化商贸领域招商引资力度,对投资者当年完成现代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达到2亿元以上的招商引资项目(不含房地产和商业综合体),经认定一次性给予固定资产投资额1‰奖励,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100万元)。

责任单位:商合局

配合单位:财政局、审批局、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兴庆区分局

(四)实施消费品牌提档行动。计划投入160万元,大力发展“首店经济”,鼓励引进知名品牌,吸引一批国内知名品牌在兴庆区设立品牌首店、旗舰店或体验店,满足各阶层消费升级需求,对引进通过银川市级首店认定的商业综合体按照装修投入资金的10%给予不超过20万元奖励(60万元)。开展“兴庆名品”评选活动,评选推广市场认可度高、产业规模大、发展态势好的消费品牌10个,每家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责任单位:商合局

配合单位:财政局、发改局、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兴庆区分局

(五)实施餐饮消费复苏行动。计划投入100万元,鼓励企业弘扬传统特色,创新提升菜品,推介优质特色饮食。对本年内获得自治区级餐饮奖项的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50万元);指导企业创新运营模式,推进线上线下融合,积极发展在线下单、无接触配送等餐饮消费新模式。对新搭建的平台企业按照入驻餐饮企业总销售额1%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奖励(20万元);组织开展各类美食节、餐饮展、技能赛等促消费活动,释放餐饮消费潜力,促进餐饮行业进一步恢复发展。对承办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级评选活动的企业按照投入资金50%、30%、10%予以不超过10万元的奖励(30万元)。

责任单位: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兴庆区分局

配合单位:宣传部、财政局、商合局

(六)实施消费市场扩容行动。计划投入150万元,加强特色商业街区建设,依托兴庆区传统老街,改造提升特色商业街区,2023年支持建设2条以上特色示范商业街区,引领和聚集周边消费。对于认定的兴庆区本级特色示范商业街区予以不超过40万元的奖励(80万元);实施线上消费转型升级,支持2家大型商业综合体进行智慧化、数字化改造,提升商贸领域的现代化技术应用水平。按照投入资金的10%予以不超过10万元的补贴(20万元);提升夜间经济街区品质,对打造夜间生活聚集区或改造具有夜间经济形态的生活聚集区,装修改造费200万元以上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扶持(50万元)。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配合单位:财政局、住建局、商合局、城运中心

(七)实施住房改善专项行动。计划投入300万元,促进居住消费健康发展,加强房地产市场预期引导,探索新发展模式,支持居民合理自住需求。严格落实好自治区、银川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保障企业对非重点资金的灵活使用权,推行公积金和商业贷款组合模式,加快房地产高质量发展。利用现行财税、金融政策支持房地产发展、落实企业增值税留抵退税、个人购买住房等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好金融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和个人购买住房需求政策,优化金融服务,促进家庭装修消费。加大政府支持力度,落实居民出资责任,居民主动投入资金,推动社会力量出资参与,加快推动老旧小区和棚户区改造,实施城市更新行动。

责任单位:住建局

配合单位:财政局、发改局、商合局

(八)实施数字消费赋能行动。计划投入50万元,在科技赋能和消费升级驱动下,依托互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深化应用,实现新型消费蓬勃发展。鼓励传统企业发展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培育壮大定制、体验、智能、时尚等新型消费。对投入50万元资金以上进行数字化改造的企业,按照实际投入额30%予以最多不超过10万元奖励(30万元);从“引流入场”到“场内停留”再到“离场后触达”的线上线下一体化、智慧化的消费场景,以商品为基础、以环境为前提,不断吸引客流,推动消费扩容提质,促进城市商圈提档升级,从而助力智慧商圈建设。对搭建智慧商圈的平台企业,按照入驻企业总销售额5‰予以不超过20万元奖励(20万元)。

责任单位:发改局

配合单位:财政局、商合局

(九)实施引客入银专项行动。计划投入200万元,广泛举办各类文化活动、体育赛事等活动,协调文化活动或赛事执行方、旅行社、景区、农家乐等市场主体积极引入外地旅客,对于引入在兴庆区留宿、消费的团队人数累计超过1000人企业,按照每人5元给予企业资金奖励(80万元);促进文体活动与经济发展融合,通过各类文旅活动拉动消费,对在辖区内承办全国、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级文化艺术、旅游节事、体育赛事、非遗展演等多种活动的企业,经综合评估活动成效后,按照10万、8万、5万、3万予以奖励(50万元);鼓励辖区企业积极对接客运公司,针对银川市周边省、市、县客运线路,通过线上平台开通免费消费直通车服务,建立商务车上门接送、直达消费场景的一站式购物体验。对通过专线直通车进店消费高于往返车票金额5倍的个人,予以报销全额往返车票(70万元)。

责任单位:文旅局

配合单位:财政局、交通局、商合局

(十)实施宣传矩阵搭建行动。计划投入50万元,联合辖区重点企业拓宽兴庆区商务活动对外宣传渠道,与上级主流媒体、新媒体平台建立稳定合作关系,加强“惠享宁夏、乐逛兴庆”品牌培育及宣传推介,对兴庆区重点活动及老字号、建材家居、老街区商业、重点节假日等专项领域进行报道,拍摄消费热点话题视频,持续保持主流媒体曝光率,增加活动知晓率。

责任单位:商合局

配合单位:财政局、宣传部、文旅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成立以政府分管副区长为组长的兴庆区消费促进工作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商合局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兴庆区相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组成,统筹兴庆区消费需求促进年行动的实施。办公室工作人员由商合局相关工作人员组成,负责日常推进、督查、评估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实化细化任务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合力推进。各乡镇街道要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并于2023年3月底前报兴庆区消费促进工作小组备案,同时落实配套政策和配套资金。强化平时考核评估,健全考核指标体系,及时跟踪评估工作推进和完成情况,对工作落实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进行通报。

(二)叠加政策,强化资金支持。统筹用好用足自治区、银川市专项财政资金,加大对商圈改造提升、引进首店品牌、培育龙头企业、发展夜间经济、促进大宗消费、举办促销活动的支持力度。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银川市层面已有消费促进政策,强化政策协同配合。

(三)协调联动,优化消费环境。深入推进放心消费进市场、进乡村、进景区活动,多方位、多层次、高质量处理消费信息投诉,营造良好的放心消费环境。加强线上线下宣传,提升消费者的自我维权意识和保护能力,引导市场经营者自觉自律,规范经营。健全缺陷产品召回、产品伤害监测、产品质量担保等制度,完善多元化消费维权机制和纠纷解决机制,维护商贸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强部门协调联动,严格食品药品监管,强化重点商品和服务领域价格监管,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建立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强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推广信用承诺和告知承诺,依法依规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四)营造氛围,加大宣传引导。各部门要加强消费内需促进的宣传和引导,综合运用各种媒体,通过大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解读扩内需促消费的新举措新要求,进一步营造良好氛围。充分挖掘不同行业、企业在扩内需促消费方面的成功案例,通过多种手段及时“比、晒、促”先进做法和典型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