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团委2024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预算表—见附表
1、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6、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7、部门收入预算表
8、部门支出预算表
9、部门项目支出预算年度绩效指标申报表
第三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兴庆区团委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共青团银川市兴庆区委员会是兴庆区党委领导下的先进青年的群团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团员青年的和纽带,是中国的助手和后备军,负责领导兴庆区团组织开展青年就业创业、社区青少年的教育管理、加强“两新”组织团建和党建带团建等工作。教育兴庆区辖区青少年同党中央和区、市党委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一致,围绕区委、政府的中心任务,指导各基层团组织依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团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开展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兴庆区团委是行政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是独立预算机构。
1、编制及人员情况:兴庆区团委现有工作人员共计14名,其中在编干部3名,西部计划志愿者11名。核定实有编制3个,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1名,办公室主任1名,干部配备率达100%。
2、兴庆区团委无车辆。
3、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兴庆区团委2024年部门预算——预算表——见附表
兴庆区团委2024年部门预算——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兴庆区团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兴庆区团委2024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263.3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63.34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63.3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63.34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9.4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3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81万元。
二、关于兴庆区团委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兴庆区团委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2.9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安排支出52.98万元,上年结转资金安排支出0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470.6万元减少417.66万元,下降88.75%。原因是特定项目类预算支出时主要用于人员类支出,固决算划分为基本支出。人员经费48.6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0.70万元、津贴补贴10.30万元、奖金13.5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30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1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3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1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04、住房公积金3.81万元、医疗费0.3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13万元。
公用经费4.2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03万元、邮电费0.32万元、工会经费0.3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56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兴庆区团委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210.3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安排支出210.36万元,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安排支出0万元,包括: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决算数)减少1.64万元,下降29.08%,主要用于团委日常工作开支;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206.36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206.36万元,增加100%,原因是该项为特定项目类预算,但支出时主要用于人员类支出,固决算划分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2024年西部计划志愿者补助及村(社区)团支部书记岗位津贴的发放。
三、关于兴庆区团委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兴庆区团委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
四、关于兴庆区团委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兴庆区团委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五、关于兴庆区团委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兴庆区团委2024年收入总预算263.3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63.34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支出总预算263.3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63.34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
本年收入包括:财政拨款预算收入263.34万元,占100%;事业预算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预算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预算收入0万元,占0%;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债务预算收入0万元,占0%;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0万元,占0%;投资预算收益0万元,占0%;其他预算收入0万元,占0%。
本年支出包括:行政支出263.34万元,占100%;事业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投资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0万元,占0%。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兴庆区团委本级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29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决算数)减少10.93万元下降71.81%。主要原因是:部分单位运行费用未纳入预算。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兴庆区团委政府采购预算0.3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3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兴庆区团委占用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房屋0平方米,价值0万元;土地0平方米,价值0万元;车辆0辆,价值0万元;办公家具价值9.98万元;其他资产价值27.07万元。国有资产分布情况为:
本级部门房屋0平方米,价值0万元;土地0平方米,价值0万元;车辆0辆,价值0万元;办公家具价值9.98万元;其他资产价值27.07万元。
所属单位房屋 0平方米,价值0万元;土地0平方米,价值0万元;车辆0辆,价值0万元;办公家具价值9.98万元;其他资产价值27.07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3年,兴庆区团委在兴庆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市团委的正确指导下,积极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聚焦引领青年、组织动员青年、联系服务青年的职责使命;围绕“凝聚青年、服务大局、当好桥梁、从严治团”的四维工作格局;结合青年发展型县域建设试点、县域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共青团城市基层组织改革、社区青春行动等多个改革试点,持续推动“首善之区”与有为青年双向奔赴、共同成长。2024年,兴庆区团委将紧紧围绕“城市对青年更友好,青年在城市更有为”的奋斗目标,切实为青年谋实事、干成事、让城市发展青年气息更浓、青年标识更强。
(五)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无
兴庆区团委2024年部门预算——名词解释
一、本年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二、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三、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是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六、项目支出:是指单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七、人员经费:是指单位基本支出中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八、日常公用经费:是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